中國新聞社
首頁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jīng)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廣告服務



首頁>>臺灣頻道>>新聞報道

臺灣當局擬放寬大陸配偶在臺工作資格的規(guī)定

2002年05月15日 08:43

  中新社香港五月十四日電 臺北消息:臺“勞委會”擬放寬大陸配偶在臺工作資格。

  新規(guī)定對于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證明者,若全戶平均每月所得低于“行政院主計處”發(fā)布百分之二十家庭最低平均每人每月所得(目前為一萬三千元新臺幣),未來也可申請在臺工作。該項規(guī)定預計七月以前公告施行。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勞委會”自去年開放在臺停留的大陸配偶在臺工作,原預估可使一萬五千多個弱勢家庭受惠,但一年來僅五分之一弱勢家庭獲工作機會,主因是低收入資格難以取得,“勞委會”因此決定放寬辦法,讓家庭成員平均收入低于特定標準者申請工作。

  根據(jù)“大陸地區(qū)配偶在臺灣地區(qū)停留期間聘雇許可及管理辦法”,低收入、六十五歲以上高齡、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或重病重傷等弱勢族群,其大陸配偶在臺停留期間可向“勞委會”申請在臺工作。




臺灣頻道>新聞報道


新聞大觀| 中新財經(jīng)| 中新體育 中新影視| 中新圖片| 臺灣頻道| 華人世界| 中新專稿| 圖文專稿| 中新出版| 中新專著| 供稿服務| 聯(lián)系我們| 廣告服務

分類新聞查詢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