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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亞姐陳奕詩串謀詐騙 連本帶利賠農行7.7億(圖)

2006年08月16日 15:18


    陳奕詩十五日缺席聆訊,被下令要支付四億二千多萬元利息。 資料圖片;香港太陽報

  中新網8月16日電 據香港媒體報道,前亞洲小姐陳奕詩九十年代初與前男友陳繼杰串謀詐騙中國農業(yè)銀行,農銀已核實賠償本金三億五千萬元外,十五日獲香港高院批準作實,陳奕詩要支付的利息金額,高達四億二千二百萬元。

  中國農業(yè)銀行在九一年與陳繼杰及陳奕詩等接觸,合資準備發(fā)展米埔。但該處只是生態(tài)保護區(qū),根本不能用作其它發(fā)展用途。陳繼杰等人其后暗中以低價購入該地皮,再高價賣予合資公司,令農銀損失三億多元。原訟庭法官張舉能今年六月判陳奕詩須賠償三億五千萬元,其母王小慧、陳繼杰的嫂子梁曉玲因有份協(xié)助騙款,亦分別要負責其中二千七百多萬及九千二百多萬元。

  昨日農銀要求核實利息之申請,陳奕詩等人都無出席,亦無派律師出庭,法官遂應農銀要求,以年息最優(yōu)惠利率加一厘(即P+1)計算單利息,由騙款交易起計。截至判決當日,陳奕詩須支付利息四億二千二百萬元,王、梁兩人則須分別負責三千四百萬及一億一千二百萬元。

  至于有份參與地皮買賣的律師劉國輝及兩間律師行,雖然昨日提出反對,但法官仍下令他們分別要負責利息四億二千二百萬、二千一百萬及三億九千六百萬元。不過因他們已提出上訴,農銀承諾申請他們破產。據悉除律師外,梁曉玲亦已入稟上訴。

  陳奕詩自六月被裁定須賠逾三億五千萬元給農銀在港窗口公司百利實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后,該公司旋即入稟高院,申請禁制陳奕詩等四名涉案人轉移資產,法官于七月中下令四人于限期內向法庭交出所有資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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