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劉懷成問:
我于2000年3月30日從中國大陸移民進入美國,持有正式綠卡身份已有7年。因看病于2000年10月8日返回大陸 (注:申請有回美證,離美時間共一年又11個月)。
在2002年9月27日返回美國住所至今,其后雖然也離開過美國,但時間均很短。若從2002年9月27日算起,至今連續(xù)五年內(nèi),我在美實際居住時間已超過兩年半,請問:1.現(xiàn)在我可否申請入籍?2.申請入籍程序怎么辦理?
回答:
1.現(xiàn)在不可以申請入籍,因為離開美國超過1年以上者,必須從回來那天重新計算,5年之后才可申請入籍,也就是2007年6月才可提出申請。
2.將N-400連同申請費支票、相片兩張及綠卡復(fù)印件寄去指定地點。之后,移民局會通知何時考試。(來源:美國《世界日報》談天行律師主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