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4日電 新民晚報消息,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規(guī)定,從9月起至今年底,將暫停車用汽油、航空汽油以及石腦油的出口退稅政策。
近兩年來,國家稅務部門逐一取消或降低了資源類產品的出口退稅,盡量減少資源產品向外流失。但從此次汽油稅取消來看,如果國內外的銷售利潤差價還很大,這一政策也僅能增加企業(yè)的出口成本,而不可能杜絕出口。
今年來國際油價一路上漲,但國內的汽油銷價由于處于發(fā)改委統(tǒng)一定價體系中,其價格遠低于國際市場價,致使中石化、中石油等煉油企業(yè)的出口熱情長期不減,造成國內市場“吃不飽”。
自2005年9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暫停稅則號為27101110的車用汽油及航空汽油、稅則號為27101120的石腦油的出口退稅(含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汽油出口退稅曾在2003年底時從13%降至11%,而目前的石油退稅率為13%。
上海地區(qū)汽油的主要供應商之一——高橋石化認為,今年起該公司已不出口汽油,轉向保證上海及華東地區(qū)的汽油內銷,其原油供應計劃已訂到了10月份。這一退稅政策的出臺,意味著國家將不鼓勵汽油外銷,先要確保國內供應。( 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