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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漢少分40元心理失衡 敬老院里毒倒24人判死刑

2005年09月13日 12:21

  中新網(wǎng)9月13日電 中國法院網(wǎng)消息,今天,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一敬老院投毒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投放危險物質(zhì)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某,男,57歲,在揭陽市某敬老院生活期間,認為自己是殘疾人,被院內(nèi)其他老人歧視,由此心生不滿。2005年2月13日,敬老院分配春節(jié)期間協(xié)助游客看管車輛收取的寄車款,陳某因獨手,工作量較少,比其他人少分了40元,與院長吵架后便萌發(fā)投放農(nóng)藥報復該院其他人的念頭。

  次日早上6時許,陳將事先購買的甲胺磷投進敬老院廚房內(nèi)的水缸中,致該院24位老人吃了用此水煮的早餐后集體中毒,其中被害人陳某心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其他人脫險。(陳億)

 
編輯: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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