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華盛頓郵報》于11月2日抖出中央情報局(CIA)在海外的8個國家——包括亞洲和數(shù)個東歐民主國家——設有秘密監(jiān)獄以拘留恐怖分子嫌疑犯后,對此報道不置可否的白宮卻再出新招,指派副總統(tǒng)切尼在國會山積極走動,游說共和黨議員們給予CIA人員“虐囚豁免權(quán)”。布什的做法不止讓自己黨內(nèi)同僚反目,美國的人權(quán)組織和國際社會的責難聲浪也沖上云霄,著實讓白宮有點招架不住。
“布什政府是世界上唯一一個表示其擁有虐待犯人的法律權(quán)利的國家,其他國家均表示在其國內(nèi)發(fā)生虐囚的事件不是暗中違法進行,就是意外!眹H非政府機構(gòu)——人權(quán)觀察組織華盛頓辦公室反恐怖主義法律顧問凱瑟琳·紐維爾·比爾曼對《華盛頓觀察》周刊表示道。
共和黨黨內(nèi)相爭,麥肯恩力抗布什
亞利桑那州共和黨參議員約翰·麥肯恩十月份在國會山提出將高達4450億美元的國防預算案加上一條“禁止美國監(jiān)獄以殘酷、不人道和卑鄙的手段對待外國囚犯”的附帶條款,并規(guī)定所有美國軍人在拘捕和審問恐怖嫌犯時必須遵守美國《陸軍戰(zhàn)場手冊》(Army Field Manual)的規(guī)定。麥肯恩的提案當時在白宮威脅要對其行使否決權(quán)的情況下,還是受到民主、共和兩黨的齊心支持而以90對9票獲得壓倒性通過。但目前眾議院的國防預算法案并沒有加上這一條附帶條款。
“麥肯恩所提的修正案將會使美國軍方以外的人士同樣受到這項禁止虐囚法令的約束,”比爾曼強調(diào)道。
“美國一直以來都積極在全球推動提升國際人權(quán)的標準,但對于本國的人權(quán)水平卻不見如此積極!奔~約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艾亞爾·班弗尼斯提對《華盛頓觀察》周刊表示道,“在美國國內(nèi)法的規(guī)范下,拘留者很難在美國法庭上援用國際人權(quán)法為自己辯護。麥肯恩參議員的做法就是在將國際法對人犯的保障包括到美國國內(nèi)法中!
其實,美國早在1994年就已經(jīng)簽署《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其中規(guī)定,任何刻意地造成人犯身體或心理上極大的疼痛或折磨以獲取信息或招供的行為,都算是酷刑。然而,自阿布格萊布虐囚案曝光以來,自美國司法部和國防部內(nèi)部流出的數(shù)份備忘錄顯示,布什政府對于酷刑采取與《公約》不同的定義,認定酷刑除了造成極大痛楚之外,還得伴隨著身體傷害,例如器官衰竭、身體功能受損,甚至死亡等。
“(布什的酷刑定義)門檻顯然相當高。麥肯恩試著要擴大這樣的定義,讓虐囚不用非得到置人于器官衰竭的地步不可!卑喔ツ崴固岜硎镜。
布什政府這種將拘留犯虐待至生死邊緣的做法才稱作酷刑的認定,在美國國內(nèi)都遭遇到極大反彈聲浪,共和黨同僚麥肯恩只是其一。曾經(jīng)在越戰(zhàn)時期成為俘虜且做了5年大牢的麥肯恩,他的切身之痛使其對于酷刑虐待囚犯不能認同,他在國會山的主張也受到眾多知名政界、軍界人士,如前國務卿鮑威爾和前參謀長聯(lián)席會議主席沙利克什維利(John Shalikashvili)的支持。美媒體報道也不時提到麥肯恩是2008年總統(tǒng)寶座的可能角逐者之一。
爭議焦點:CIA豁免權(quán)
“我認為布什政府對麥肯恩議員所提的附帶條款持反對意見是個極大的錯誤,”來自內(nèi)布拉斯加州的共和黨籍參議員查克·哈格爾在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專訪時表示道,“我實在不懂他們?yōu)槭裁催@么做!
其實,白宮在面對外界詢問時,總是會給一個標準答復:白宮在強調(diào)美國遵守國際法——如《日內(nèi)瓦公約》——的約束之余,也不忘強調(diào)麥肯恩這個禁止虐囚的條款“限制了總統(tǒng)保護國家安全并防止恐怖襲擊發(fā)生的能力”。
“我們正試圖將恐怖分子逮捕歸案…。為了達到此目的,我們?nèi)魏蔚呐、任何行為都在法律范疇?nèi)進行!辈际灿诠_表示道,“我們不使用酷刑,因此我們正與國會合作,確保我們在繼續(xù)前進之時能夠更好地完成我們的工作!
據(jù)路透社報道,副總統(tǒng)切尼辦公室正在國會山積極游說,希望能讓CIA人員不受麥肯恩條款的限制。支持切尼主張的議員們認為,所有美國軍人在拘捕和審問恐怖嫌犯時必須遵守美國《陸軍戰(zhàn)場手冊》是無妨,但是CIA人員自有一套審問技巧,是經(jīng)過司法部設立的指導方針允許的,要CIA探員也接受《陸軍戰(zhàn)場手冊》約束,等于是清楚地告知所有恐怖分子,CIA的審問策略細節(jié)不過是貽笑大方。
“從國際法的角度而言,不論是任何政府的任何人員,都要受到同樣的法律約束。布什政府不應該在法律上強加指導方針,‘微調(diào)’法律以適其意!卑喔ツ崴固嵴f。以剝奪恐怖嫌疑犯睡眠為例,到什么程度才構(gòu)成酷刑的標準,端看剝奪睡眠的時間長短和目的,根據(jù)國際人道法的詮釋,剝奪睡眠以至于犯人失去意志力,就算是酷刑。布什政府的另立標準只會讓其執(zhí)法人員無所適從。
國際非政府機構(gòu)人權(quán)觀察組織“美國倡議”項目負責人珍妮佛·達斯克對《華盛頓觀察》周刊表示了相同的觀點,表示實在不能茍同CIA人員應享“虐囚豁免權(quán)”這樣的提議。
“麥肯恩的虐囚禁令是十分重要的,因為它提供了不論是軍方還是其他政府人員審問犯人時的清楚指標!边_斯克表示道,“《陸軍戰(zhàn)場手冊》是一本行之有年的訓練守則,多年來它提供了保衛(wèi)我們軍隊的單一準則。相較之下,并沒有證據(jù)顯示酷刑真能夠有效地提供正確的訊息,它反而會使我們的士兵面臨同樣的酷刑對待!
允許酷刑的極端案例:滴答作響的炸彈
布什政府間接地將動用酷刑和防止恐怖襲擊畫上了等號,但是專家對于嚴刑拷打嫌疑犯是否能見效,能及時獲得可靠情報,卻不如布什那般有信心。
“酷刑不見得管用,因為受虐待的犯人在極大的痛苦煎熬下往往是無所不言,包括說謊——說一些拷問人想聽到的訊息!卑喔ツ崴固嵯颉度A盛頓觀察》周刊表示道。但是在極端的情況下,比如明知正拘留中的嫌疑犯擁有即將發(fā)生的恐怖襲擊的消息,此時酷刑是否就能“正當化”?班弗尼斯提提出了他的深入分析。
“在某些情況下,你的確能確知一個人即將對眾多無辜人命做出傷害,此時對其施用酷刑或許是正當?shù)。但這樣的案例畢竟是少數(shù),大部分的情形是,你很難判斷出這個人是不是有此打算。但是你一但允許酷刑存在,就會開始建議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不能做,這就象是往光滑地斜坡一路滑下,不能停止!卑喔ツ崴固嵴f道。
在紐約大學擔任客座教授之前,班弗尼斯提就在恐怖襲擊事件頻發(fā)的以色列教書,是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的法學教授。他直指以色列最高法院在1999年便明令禁止以色列執(zhí)法人員施行酷刑,即使在面對恐怖分子的情況下也不例外。班弗尼斯提也解釋了何以長期深受恐怖襲擊打擊的以色列會作出這樣的虐囚禁令。
“假如你知道一個炸彈即將引爆,而你確知誰是主導人,在此情形下,你也不需要任何指導方針就知道該怎么做了!卑喔ツ崴固釋Α度A盛頓觀察》周刊解釋道,“但在事情告終后,雖然你能以自我防衛(wèi)或拯救他人性命為辯護理由,但還是必須受到刑法的最終裁判。這樣的事后追究也會使執(zhí)法人員在施行酷刑時三思!
達斯克直指阿布格萊布的虐囚事件爆發(fā)后,世人不但關注其他監(jiān)獄是否有虐囚事件發(fā)生,也關心犯下虐囚案的罪犯是否被繩之以法,而她認為“麥肯恩的虐囚禁令影響范圍遍及所有執(zhí)法人員,所以比較容易遵守,也更能揪出應負責的人。”
“我想美國在世界上的朋友都希望她能受到國際法的約束,目前美國只會教訓別人,但是自己并不貫徹。”班弗尼斯提感嘆道。
(徐琳,《華盛頓觀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