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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治安災害事故易發(fā)多發(fā)態(tài)勢未獲根本改變

2006年03月23日 08:09

  中新網(wǎng)3月23日電 據(jù)中國青年報消息,公安部副部長劉金國說,由于一些地方公共安全經(jīng)費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滯后,部分群眾安全意識淡薄等原因,導致中國各類安全隱患和安全漏洞大量存在,治安災害事故易發(fā)、多發(fā)、高發(fā)的態(tài)勢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變。

  從2005年12月11日開始到2006年2月26日,公安部組成31個督察組,深入各省區(qū)市,開展了以“預防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為主題的專項督察活動。

  劉金國透露,自公安部開展專項督察活動以來,各級地方政府用于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和隱患整改的資金達12億元。但一次專項督察活動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預防治安災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仍然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針對中國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呈高發(fā)態(tài)勢的現(xiàn)狀,有觀察人士指出,只有真正形成“政府領導、部門監(jiān)管、單位負責、群眾參與”的公共安全綜合治理格局,中國的治安災害事故才能從根本上得到好轉(zhuǎn)。(何春中)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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