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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報社論呼吁臺當局勿在采認大陸學歷上自縛手腳

2006年05月08日 17:19

  中新社香港五月八日電 臺北消息:一大陸配偶因不滿臺灣當局教育部門不采認其大陸學歷而與后者對付公堂,結果臺灣“教育部”被判敗訴。《中國時報》八日發(fā)表社論認為,拒絕采認大陸學歷本來就是有爭議的政治考量,如今有了法院這個判決做下臺階,就不要再搬那些不是理由的理由一再橫加阻擋了,何不就借此機會順勢開放。

  據報道,臺北縣一名大陸配偶因臺灣“教育部“拒絕承認她的大陸學歷,不惜與“教育部”打上行政官司,法官最后判決“教育部”敗訴,不但認為她的大陸學歷應該被承認,甚至認為“教育部”如果拒絕大陸高等學歷,未來島內將損失許多人才。而臺灣“教育部”則表明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報道說,這名大陸配偶鄭旭智畢業(yè)于中國吉林工業(yè)大學,名列“教育部”所列七十三所大陸地區(qū)高校認可的名冊中,當初她與丈夫在沈陽認識結婚,來臺后才知道學歷不被承認,使得她八年來在臺灣一直面臨升學、求職的困境,于是去年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政策不能凌駕法律,既然臺灣“教育部”一九九七年公布的《大陸地區(qū)學歷檢核及采認辦法》及《七十三所大陸地區(qū)高校認可名冊》并無廢止,那么效力就仍在,而吉林工業(yè)大學既是“教育部”公告認可的大陸高等學校之一,只要鄭旭智齊備法定文件,“教育部”就必須審查認可鄭旭智的大陸學歷,因此判“教育部”敗訴。

  社論說,這項判決之所以關系重大,是因為它直接影響到目前在大陸就讀大學或研究所的數千名臺生,眾多已經取得大陸高教學位的臺灣人,以及已入籍臺灣,同時擁有大陸學位的原籍大陸人士之權益。本來大陸學歷的采認一直只是單純的教育問題,牽涉的僅只是個人教育選擇權和升學及就業(yè)的權益,但執(zhí)政當局卻一直將其認定為具有高度政治性的議題。

  社論認為,事實上就因為它在性質上只是單純的教育問題,將之泛政治化的結果,不僅是當局介入干預了人民受教的選擇權,甚且根本就是剝奪了人民的工作權。畢竟在今天的臺灣,誰都知道就業(yè)就是與學歷直接連系在一起的。

  社論說,如今全球都在采認大陸的學歷,部分大陸的重點大學,在全球大學競爭力排名甚至已超過臺灣的許多公立大學,臺灣片面拒絕采認其學歷,正如同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所言是在損失人才,一方面它逼使取得大陸學位的許多臺生必須被迫留在大陸發(fā)展,而留在臺灣的則是求職無門或高成低就。更何況如果在大陸學校畢業(yè)后,轉往其它地區(qū)繼續(xù)求學獲得的學位又能獲得政府的承認,無異等于間接承認了大陸的學歷。

  社論說,至于有人擔心開放大陸學歷將對臺灣的教育產業(yè)產生沖擊,這更是多慮了。如果這些學校的競爭力,還要靠當局政策保護才能存活,又如何期待它所培養(yǎng)的學生會有競爭力?

  社論最后說,月前兩岸經貿論壇中,大陸已經宣布承認臺灣學歷,如今再加上高等行政院法院這項判決,執(zhí)政當局基于法律對人民工作權、考試權的保障,也基于吸引更多具有競爭性的優(yōu)秀人才回臺灣打拼,何不就趁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這個判決,順水推舟開放采認大陸學歷,別在這個議題上持續(xù)自縛手腳了。(完)

 
編輯: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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