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3日電 昨天,韓國大法院判決說,接受變性手術的A某在戶籍上的性別可以由男性改為女性。對此,變性藝人河莉秀(31歲)表示歡迎說,將能找回人的基本權(quán)利。
據(jù)《中文朝鮮》報道,河莉秀曾于2002年根據(jù)仁川地方法院的判決,將戶籍上的性別改為女性。當天,她接受韓聯(lián)社的電話采訪時說:“這是極其正確而理所當然的決定。如果是民主社會,就應當對變性人的尊嚴給予法律上的保障!
河莉秀說:“成為藝人并接受變性手術的事情被公開之前,每次向政府機關出示身份證時,都得一一說明為何拿著與本人不相符的男性身份證。每當這時,感覺自己的隱私被徹底暴露而特別痛心。”
她還說:“自從戶籍上的性別改為女性后,在網(wǎng)上能使用女性虛擬形象,而且獲得女性信用卡,這就足以讓我感到幸福。別人可能覺得這沒什么,但對于變性人來說,就足以感受到作為人而受到尊重!
河莉秀說:“與做變性手術的事實廣泛傳開的我不同,接受變性手術的普通人,肯定因戶籍上的性別和外貌不同而受到了很多不便。隨著大法院作出這樣的判決,希望他們所遭受到的不便將會慢慢減少!
但河莉秀還表示:“我并不主張給所有具有其他性傾向的人改變戶籍,改變戶籍應只限于那些經(jīng)過變性手術,不僅從精神上而且從醫(yī)學上也完全變性的人!
她還強調(diào),為了要求從法律上改變性別,自己應認真考慮并切實做出努力,而并非靠一時的沖動或兒戲要求性別變更。
她接著主張,實際上變性手術是經(jīng)過數(shù)年、數(shù)十年的考慮才做的,因此接受變性手術的人并不是很多。所以他們改變戶籍上的性別,不會產(chǎn)生社會上的混亂。
河莉秀曾在2002年向仁川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將其戶籍上的性別改為女性,并將姓名由“李景燁”改為“李景恩”,并得到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