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留 學 生| 科 教| 時 尚|汽 車
房 產(chǎn)|電 訊 稿|圖片·論壇|圖 片 庫|圖 片 網(wǎng)|華文教育|視 頻|供 稿|產(chǎn)經(jīng)資訊|廣 告|演 出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社會新聞
站內(nèi)檢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先后組織四十三名女子偷渡香港犯罪成員在滬獲刑

2006年08月18日 04:13

  中新社上海八月十七日電 (陳靜 唐連榮)在深圳物色人員,在上海騙取簽證,先后組織四十三名女子偷渡香港的犯罪嫌疑人董偉成、畢曉福、劉瑛等日前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騙取出境證件等罪名,被此間法院依法判刑。

  據(jù)悉,二○○四年初,董偉成、劉瑛以及湖北籍女子畢曉福共謀組織女子偷渡至香港,并商定由畢曉福在深圳物色年輕女子,將相關身份資料轉(zhuǎn)交給董偉成及劉瑛,然后由董、劉兩人在上海騙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商務簽注偷渡出境。

  在吳永福、施怡生的幫助下拿到暫住證后,董偉成再以“上海春蒂商貿(mào)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名義,虛構(gòu)商務派遣函。

  該團伙明碼標價,向每名偷渡人員收費三千兩百元,并由劉瑛、畢曉福帶領偷渡人員至出入境管理局遞交申請材料,騙取了三個月內(nèi)能多次往返港澳的中國公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簽注。通過以上方式,四十三名女子先后偷渡至香港。后因該批女子中有人從事賣淫活動被香港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董偉成、畢曉福、劉瑛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人數(shù)眾多,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施怡生、吳永富明知辦理虛假的暫住證是用于騙取出境證件,仍受他人指使辦理了虛假暫住證,以致騙取出境證件四十三本,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騙取出境證件罪,且情節(jié)嚴重。

  據(jù)此,法院依法判處董偉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畢曉福、劉瑛均為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二年,并處罰金二萬元;施怡生、吳永富均為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千元。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資源合作-【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有獎新聞線索:(010)68315046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未經(jīng)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

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京ICP備05004340號]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