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6日電 據人民日報報道,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就不能被提拔,山西省河津市近日新出臺的這條干部提拔標準,引來各方熱議。
除國家和黨內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以外,河津市新出臺的《局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暫行辦法》中還規(guī)定:擬提任的干部必須孝敬父母,善待配偶,誠實忠信。不孝敬父母、不善待配偶者不能當領導干部,在職的不能提拔重用。在孝敬父母后,還特別注明是“夫妻雙方”。組織部門在考察縣市、鄉(xiāng)鎮(zhèn)局級領導職務擬任人選時,要考察其德、能、勤、廉、學等各種情況。
據制定此規(guī)定的河津市組織人事部門介紹,對于包括“孝敬父母”和“善待配偶”在內的候選干部道德水平,將有三個考察渠道:一是組織人事部門對候選干部進行考察,二是7天公示期內接受群眾舉報,三是聽取河津市知榮明恥促進會意見。若考察過程中出現(xiàn)分歧,則要召開由候選人左鄰右舍、親屬、同事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聽證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此辦法出臺后,引來各界關注。孝敬父母,到底是“私德”還是“公德”?能否成為選拔任用條件?標準是什么?對此,河津市委組織部回應:孝敬父母等三項道德標準,只是干部選拔任用條件中的一部分,還有很多相關硬件條件用以約束干部任用。由于道德水平沒有明確的考核標準,最后候選干部到底符不符合選拔條件,仍由市委把握。(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