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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發(fā)表聲明駁特首選舉受操控的不實之說 2002年02月04日 15:19 中新網香港2月4日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昨天發(fā)表聲明指出,香港特區(qū)的《基本法》規(guī)定了選舉行政長官的制度。負責選出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具廣泛代表性,成員來自社會上不同界別人士,包括社會福利界、勞工界、商界及政界人士。 港府是針對有議員在電臺廣播中指稱行政長官選舉受操控及預定結果而作出上述聲明。發(fā)言人指出,這一指稱是毫無根據及不盡不實的。 發(fā)表人指出,提名及選舉行政長官的制度公開和具透明度!罢缙渌诟叟e行的選舉一樣,行政長官選舉由選舉委員會負責監(jiān)察,并受由廉政公署執(zhí)行的防止賄賂條例監(jiān)管”。 聲明說,香港社會支持和接受根據《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我們發(fā)展并貫徹落實問責和開放的政府、具代表性的立法會、獨立的司法制度和自由的新聞媒體,這都是世界各地保障文明社會的制度”。 港府的聲明強調,香港的人權受到《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自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成立以來,我們恪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保障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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