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低調(diào)的長城汽車正準備高調(diào)地打一場官司。被告是意大利菲亞特汽車公司,理由是“侵犯長城汽車商業(yè)秘密”。
追溯到兩年前,菲亞特認為長城精靈轎車有抄襲其熊貓轎車之嫌而訴諸法律。結果是,在意大利都靈,菲亞特勝訴,敗訴的長城若在歐盟銷售精靈轎車將面臨每輛車1.5萬到5萬歐元的罰款。而在河北,長城汽車勝訴,精靈轎車的外觀專利有效。
兩個截然相反的判決使得長城很難去歐盟賣精靈轎車,而菲亞特也不能遏制長城生產(chǎn)精靈。于是,新一輪的較量開始了。
眼下長城的訴訟理由是,長城有證據(jù)表明,菲亞特方面曾擅自到長城廠區(qū)偷拍了精靈在研發(fā)期間的照片。方法是“商業(yè)間諜”式的,手段是“不正當”的,結論是侵犯了“商業(yè)秘密”。
對此,菲亞特發(fā)布聲明稱,菲亞特并未收到相關的法律文件,同時聲明菲亞特在110年里從未抄襲或仿效過任何一款車。
而從接近菲亞特的人士處傳出的信息是,菲亞特認為長城的做法是侮辱性的,技術實力雄厚的菲亞特不可能去偷長城技術,長城所指“間諜”行為乃是菲亞特方面的律師在取證。
這樣,從表面上看,此案可簡化為視菲亞特取證是否合法。若法院認定菲亞特確系偷拍,長城就可以給菲亞特戴上“不道德”的帽子。
但從長城一貫低調(diào)務實的風格來看,其不大可能花錢、花精力僅就為抓住“偷拍者”。更深目的顯然還是想利用法律、輿論等壓力,讓菲亞特接受和談,以掃清進入歐盟的障礙。按照長城律師的說法,明年3月,意大利法院將會對精靈“模仿”案件最終定案,長城希望與菲亞特和解。
現(xiàn)在,球被踢到了菲亞特一方。但與當年豐田-吉利、通用-奇瑞的“抄襲門”不同的是,這次長城的目標是要在菲亞特的老家意大利銷售。因此,在其中國項目審批敏感期里,菲亞特的選擇將是非常艱難的。
客觀地說,在這個商業(yè)道德、價值觀、思維方式都充滿對立的案例里,長城和菲亞特在追逐各自商業(yè)利益的同時,很難不受民族、政治、兩國的國際貿(mào)易立場等等因素的影響,很難用簡單的對錯、勝負來評價涉案雙方。我們希望民族車企能夠采用更長遠、更國際化的做法,少卷入到“抄襲”、“模仿”的糾紛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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