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6日 今天,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發(fā)出《關于電動摩托車相關標準實施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近日出臺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稱《電摩標準》),規(guī)定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上、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將劃入機動車管理。如果這個新國家標準實施,意味著明年1月1日起,部分超標電動自行車車主必須經過考駕照、上牌、買保險等一系列手續(xù)才能騎電動車,而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歸屬問題也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
各地自行車協(xié)會紛紛上書
這一新標準一經發(fā)布,立刻引來坊間爭論紛紛。昨日,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在其網站上發(fā)布了天津、浙江、上海等自行車協(xié)會關于暫緩實施電摩標準的“呼吁。
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助力車專業(yè)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日前透露,將申請暫緩實施《電摩標準》,目前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
天津自行車協(xié)會在對“電摩標準”提出的3方面修改建議中也提到,建議抓緊修訂電動自行車技術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產品基本定義進行修改,明確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是具備腳踏騎行功能并輔以電機助力的自行車。同時,還建議取消對電動自行車車重指標限制。
上海自行車協(xié)會在“緊急呼吁”中表示:“根據重量來劃分是不全面的。在1999年發(fā)布實施的編號為GB17761《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文件中,對于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是重要項,而不是否決項!
國家標準委暫緩電摩新國標
就在坊間對電摩新國標爭論不息之際,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今日暫緩了電摩相關標準的實施。記者從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了解到,國家標準委剛剛發(fā)布了《關于電動摩托車相關標準實施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電摩新國標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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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表示,考慮到目前電動摩托車是一個新興的產業(yè),制定好一系列相關配套政策還需要一個過程,經研究決定,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此外,針對《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修訂工作,國家標準委將責成相關標準化專業(yè)技術委員會,充分聽取相關方意見,使該標準既能夠符合產品在安全、環(huán)保和節(jié)能等方面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電動自行車企業(yè)險境還生
預定于2010年1月1日實施的電摩國家標準,使不少現在作為非機動車上路的電動自行車,可能變身為電動摩托車,而駛上機動車道。而從非機動車到機動車,一字之差把眾多電動自行車廠家推到了生死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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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 摩托車生產企業(yè)目前在我國只有200多家, 他們推向國內市場的摩托車年銷售量不超過1500萬輛。然而,目前我國2400多家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廠家, 每年銷往全國市場的電動自行車的數量已經超過了2000萬輛。電摩新標準的實施,將直接影響這些廠家的生存和發(fā)展。
國家標準委暫緩實施相關標準,無疑給數千家電動自行車廠家吃了一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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