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廣州汽車的保有量以每天500輛的速度在迅速增加。龐大的汽車擁有量成為汽車保險商眼中的巨大財富,在保險公司各出奇招“攬客”的同時,車險銷售過程中的混亂局面也令不少車主感到頭疼。
陷阱一:
隨意設置保額
一些業(yè)務員為了多提成,往往會借口公司規(guī)定為車主設置高額車險保障。張女士的車險將到期, 在一個月前就遭到很多業(yè)務員的電話騷擾。中國人保廣東省分公司的一個業(yè)務員出示的車險保障計劃中車損險保額是21.5萬元。張女士對此有疑問:“我的車買了兩年多,目前市場價已掉到20萬元,為何還要投保這么高的保額?”對此,該業(yè)務員表示“投保多少是公司規(guī)定”。
后來,同是中國人保廣東省分公司的另兩個業(yè)務員也找到張女士,兩人設計的車損險保額分別為20萬元、18萬元。“同一家公司的業(yè)務員,對同一輛車設計的保障計劃卻相差甚遠,車損險保額三者相差近3.5萬元!薄拔业能嚨降自撏侗6嗌俦kU呢?”
提醒:商業(yè)車險保額可自定
據(jù)了解,目前,除交強險是強制投保外,商業(yè)車險都由車主自愿投保,保額也由車主確定。不過,需要提醒的是,當車主給市場價是20萬元的車投保10萬元的車損險,將來理賠時,也將按50%來賠付。
陷阱二:
提高車損險保額
張女士碰到的情況并非特例。記者了解到,一些不良的車險代理者在推銷車險時,為了賺取更多的“昧心”代理費,往往會以“保得多就會賠得多”為誘餌,來糊弄車主多投保,如張女士的車市場價20萬元,業(yè)務員卻建議其投保22萬元車損險。
但事實上,車險并非是保得多就會賠得多,保險公司對超額投保部分并不負責理賠。保險公司理賠遵循的是“補償性原則”,即賠償數(shù)額不能超過汽車實際價值。如張女士在投保了22萬元的車損險后,一旦發(fā)生車險事故,保險公司是根據(jù)汽車出險后的實際損失進行理賠,張女士最多也只能拿回20萬元的賠付。也就是說,張女士白白多投保了2萬元,浪費了保費。
提醒:足額投保最科學
保險專家提醒,車主在投保時要注意車價變動并相應調(diào)整保額,不要白花了錢還得不到相應賠償,而保險公司也有責任提醒投保人。
車損險保額確定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新車購置價確定保額。當車輛發(fā)生部分損失時,車主可獲實際損失的賠償。但當車輛發(fā)生全部損毀時,保險公司只按車輛的實際價值(折舊后的值)賠償。
另一種方式是按投保時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保額。實際價值是指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在車輛發(fā)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能按實際價值與新車價格之比,按比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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