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福州4月26日電 (孫賢迅 吳東升)福建全力推進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今年6月底,該省首批10個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將與廣大市民見面。
國家電網福建公司26日宣布,目前該公司已完成福州和廈門2座中型公用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建設方案設計,即將開展土建工程建設,同時還在福建九地市選定了共計300個交流充電樁的站址。下一步,該公司將陸續(xù)與除廈門外的其他地市簽訂充電設施建設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全面推進全省電動汽車充電站(樁)建設。
據了解,除在福州和廈門各建設一座中型公用電動汽車充電站外,福建300個交流充電樁將選擇在九地市的37個城區(qū)供電營業(yè)廳停車場、34個大型公共停車場和23個住宅小區(qū)停車場建設。按照工程建設計劃進度,所有充電設施將在10月底完成建設并投入運行。
福建在福、廈兩地建設的2座中型公用電動汽車充電站,將由三臺及以上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和(或)交流充電樁組成(至少有一臺非車載充電機),充電站能夠提供快速充電和常規(guī)充電服務、電池租賃服務、電池更換服務、充電配套服務等。其占地面積約為1000平方米,配電容量不小于100千伏安。而電動汽車充電樁,通常固定在電動汽車停靠的地面,為具有車載充電機的電動汽車提供交流電源,安裝于公共建筑(辦公樓宇、商場、公共停車場等)和居民小區(qū)停車場或充電站內,適用于電動乘用車充電的專用裝置,功率一般不大于7千瓦。
與燃油汽車相比,電動汽車能源消耗較低。初步測算表明,純電動轎車每百公里耗電量僅約為7~12千瓦時,電動公交車每百公里耗電量約為100~120千瓦時。目前福建省物價部門暫時還沒有出臺電動汽車充電電價,如果按照現行電價表中普通商業(yè)電價計算,純電動轎車行駛300公里約20元;今后充電電價若實行峰谷電價,充電花費可以更省。而傳統(tǒng)的燃油汽車,以每升汽油(國Ⅲ)6.2元、每100公里油耗8升計算,行駛300公里就需要148.8元,約相當于充電費用的7倍。
在全國范圍推廣電動汽車,建設相應的充電設施,是中國低碳經濟發(fā)展戰(zhàn)略,促進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舉措。由于目前國內外純電動汽車(BEV)和混合動力汽車(HEV)的生產廠家以及技術的不同,各電動汽車廠家充電接口尚未統(tǒng)一標準,充電的電池型號及規(guī)格也不一致,可能無法實現充電站對不同品牌及型號的車輛進行充電及電池更換通用性的要求。對此,福建省電力公司正積極開展充電管理模塊和充電器的研究,以期使新建的電動汽車充電站(樁)能適應不同種類的充電接口和不同的車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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