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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接到國美對于黃光裕的起訴,香港高等法院已向黃光裕發(fā)出傳票,要求傳票必須在12個月內送達,其應在收到傳票后14日內作出回應。但市場人士對傳票是否能夠最終達到黃光裕手中,存有疑慮。
德意志銀行分析師認為,香港證監(jiān)會早先曾起訴黃氏夫婦在2008年1月及2月國美股票回購過程中存在違規(guī)行為。2009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凍結了黃氏夫婦16.5億港元的資產,或7.792億股份。目前這一案件并無時間表,這一過程可能需要較長時日。
相對于這一起訴案,目前對于雙方來說,黃光裕提議的臨時股東大會顯得更為急迫。依照國美公司章程,持股10%以上的股東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董事會須在21天內答復,即便不表示支持,動議股東也可再過21天后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也就是說這場臨時股東大會是“非開不可”,最晚也會在9月底召開。
幾天來,兩方勢力私下較勁的消息不時出現(xiàn)。在公告發(fā)布的第二天,也就是上周五,國美內部召開了全國緊急視頻會議,國美董事會宣讀了一份致全體員工的公開信,動員員工支持董事會!斑@不是黃光裕和陳曉之間的個人斗爭”,國美高層以國美董事會與黃氏家族來定義這場爭斗。
黃光裕方面,其胞妹黃燕虹則指陳曉為了個人私欲,改變了國美的發(fā)展方向。
參與互動(0) | 【編輯: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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