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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三家酒企的代理律師楊東表示,五糧液等企業(yè)采用的防偽商標技術是從國外引進的,和原告沒有關系。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相關出庭人士稱,廖禮毅的技術與其他類似技術相比,并不具有創(chuàng)造性。
昨日下午,北京市高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侵權官司,被告是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以及四川三大酒企---五糧液(行情論壇)、劍南春、 瀘州老窖(行情 股吧)。之所以說其特殊,是因為原告廖禮毅的防偽商標專利經(jīng)過了先被認可、后又認定無效的過程。現(xiàn)在,此專利已被先后7次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廖禮毅要維護的專利是“一次性使用的商標或者標志物”,于1998年獲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頒發(fā)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這樣的防偽商標是“半島形與孔形”的結合,一撕之后便無法復原。
他說,從2003年以來,就發(fā)現(xiàn)五糧液、瀘州老窖、劍南春等多家酒企在用他的專利技術。隨后,其找到各家酒廠主張權利無果。
昨日,三家酒企的代理律師楊東表示,五糧液等企業(yè)采用的防偽商標技術是從國外引進的,和原告沒有關系。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相關出庭人士稱,廖禮毅的技術與其他類似技術相比,并不具有創(chuàng)造性。
昨日,北京市高院并沒有宣判。由于實用新型專利的有效期為10年,廖禮毅的專利實際上已于去年失效。他說,要是把專利追回來的話,會向三家酒企各索賠100萬元。 (田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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