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香港媒體援引外報報道稱,《紐約時報》引述華府高層官員報道,美國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弗蘭克廣泛咨詢財政部后,將在本星期提出新法案,讓政府更容易接管財困大型金融機構,包括有權踢走公司管理層、除去股東和更改機構債務條款。
官方消息稱,美國財長蓋特納將于聽證會上表態(tài)支持新案。
據悉新案將建議“大得不能倒閉”的金融機構增加儲備,并令機構更難借得巨債,甚至要求有關機構自行訂定金融危機“脫險程序”。
美國助理財長巴爾表示,計劃中最大的改變,是話事權不再在債主手上,而是由政府掌握。
有經濟學者指出,一些“大得不能倒閉”的金融機構,知道政府不會讓它們倒閉,因而更有恃無恐地冒更大的危機,對金融體制構成威脅。有專家認為,當局應該考慮在大型銀行和投資公司倒閉前,把他們拆細,或者限制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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