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日電 (楊威) 國家發(fā)改委決定,自9月2日零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均提高300元。對于近期有關油價到達調整的“窗口期”但并未調整的報道,發(fā)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22個工作日變化超過4%”是調價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當國際油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國內成品油價可能調整,也可能推遲調整。
隨著國際油價近期創(chuàng)出新高,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5月份公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國內成品油價格在8月26日就已經到達調整的“時間窗口”,但近期卻遲遲未作出調整。有媒體日前也作出預測,表示油價調整或將推遲至國慶節(jié)之后。有關專家和學者也紛紛質疑,國家并沒有嚴格執(zhí)行《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
對此,發(fā)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做出了解答。該負責人表示,《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中規(guī)定,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但是,當國際油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國內成品油價可能調整,也可能推遲調整!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是調整成品油價格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具體何時調整,要統(tǒng)籌考慮當時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形式、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等因素后慎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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