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終于從政府職能部門傳來消息:財政部6月17日公布的《我國個人所得稅基本情況》透露,根據(jù)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居民消費支出、市場物價水平等變化情況,今后個稅起征點還將適時作出調整。
財政部的這個表態(tài),是對近一段時間以來社會對個稅起征點的調整呼聲越來越高作出的回應。相對于前一段有官員表示不考慮個稅起征點調整的說法,這是一個還算令人高興的消息。不過高興之余,財政部這份報告中有一句話卻讓人有些摸不著頭腦。報告說,大幅提高起征點后,高收入群體受惠多,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反而受損。
這句話,讓人理解起來比較費力。只有仔細閱讀了相關的報道后,我們才能大致知道財政部這個說法的真正意思。這也讓人從另一個方面知道了有關部門為什么遲遲不愿意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原因,原來是為了不讓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受損?墒亲屑毧纯矗斦块T的這種算法,其實更像是一場文字游戲,有點把人往里邊繞的意思,也有點越算越糊涂的意思。
報告說,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始終貫徹“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繳稅或不繳稅”的立法精神,并認為提高起征點不會惠及中低收入者,反而會影響低收入人群的利益。為了證明提高起征點反而損害低收入者的利益,報告舉例說明: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即個稅起征點),受惠多的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將2000元提高至3000元,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稅負只能減少100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350元/月;如果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1050元/月;再如果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萬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而月薪為10萬元的納稅人受惠2800元/月。
這個算法,雖然有些繞來繞去,但仔細看看,還是能大致看明白。不過看明白之后,我們對報告所稱“提高個稅起征點后,低收入群體的利益受損”這個說法,要有所糾正。其實,提高個稅起征點后,并不是低收入群體受損,而是國家的稅收總額受損。就拿月收入5000元為例,起征點從2000元調整為3000元,他可以被少扣100元/月,也就是每月多收入100元,他受什么損了?他得了100元的益,一點損也沒受。至于月薪10萬元的公民可以被少扣350元/月,那只是關系到國家的稅收總額,跟低收入群體,或者說跟月收入5000元的人一點關系沒有。如果說為了讓月收入10萬元人多交稅,就總也不提高個稅起征點,那才是真正讓低收入群體受損了呢,因為他(月收入5000元者)在現(xiàn)行標準下畢竟要每月多交100元稅。
以人為本,是黨中央倡導的科學發(fā)展觀的核心。著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jié)過高收入,規(guī)范個人收入分配秩序,是中央關于“十一五”規(guī)劃建設中的要求。在當今物價水平下,適度調整個稅起征點,變個稅起征點從靜態(tài)為動態(tài),已屬非常必要。如果總是用《報告》那個算法,那是不是應該降低而不是提高個稅起征點才算讓低收入群體受益呢?顯然不是。所以,站在收稅人的立場,卻又好像是為納稅人說話,這難免會越論就越不明白。(文/本報評論員 商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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