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fā)誓我沒有夸張,我是在我們校園BBS的joke版看到《中國企業(yè)社會責任藍皮書2009》的相關新聞的。這足以顯示公眾對這個藍皮書的態(tài)度,尤其是其中關于國企和民企社會責任的比較,大家基本上是當笑話看了。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fā)布的該藍皮書認為,如果按企業(yè)性質來分,社會責任差異非常大,最好的是中央企業(yè),國有企業(yè)總體上比民營企業(yè)好。該藍皮書還發(fā)現,企業(yè)規(guī)模越大社會責任指數越高,比如電網、電力。
既然是研究機關的研究成果,肯定是花費了研究者大量的精力,也肯定花費了國家的大量財力、物力。但這個研究結論怎么就跟老百姓的常識反差這么大呢?對于國企,尤其是壟斷性的國企,公眾的感覺大致是,它們憑借著壟斷地位,經營過程中經常侵害消費者權益。由于他們做的是獨門生意,消費者縱有千般怨言,也只能無奈地接受。最后這些巨無霸從巨額利潤中拔出九牛之一毛,這里捐捐,那里捐捐,就算是承擔了社會責任。這樣的社會責任,公眾不賣賬。其實,明確自己作為國企的性質和使命,在經營過程中充分尊重公眾權益,公平交易,才是國企承擔社會責任的最大體現。這樣的社會責任,公眾才會認可。
至于民企的社會責任指數較低,大約也是事實。可是,這些研究者是否知道現在民企的生存環(huán)境?尤其是在時下“國進民退”的浪潮中,很多民企就是在生存與消亡的邊緣掙扎。承擔社會責任,對于他們來講,不是想不想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的問題。
竊以為,社科院經濟學部之所如此高調地給國企叫好,原因無非是因為自己跟國企一樣,也屬于“國字號”。這樣的身份,不由得讓人懷疑他們研究的獨立性和客觀性。只是無論是國企還是社科院,其產生和成長都滲透著納稅人的心血,不能不以公眾利益為重。(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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