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7日電 審計署今天發(fā)布今年第1號審計結果公告。公告中披露,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已清理和追回違規(guī)使用的1.95億元救災資金,其余0.63億元由于財政及經費困難等原因尚未追回,有關地方正在積極采取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公告中辟專門部分介紹了救災資金審計調查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公告中稱,民政部黨組高度重視審計調查發(fā)現的問題,召開全國民政系統(tǒng)電視會議,部署整改工作。各有關省(區(qū))政府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已清理和追回違規(guī)使用的1.95億元救災資金,其余0.63億元由于財政及經費困難等原因尚未追回,有關地方正在積極采取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此外,在財政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還主要包括:
中央支農專項資金審計調查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截至2008年10月底,審計調查查出的50個縣擠占挪用的1.25億元資金中,有1.12億元已糾正或正在落實整改措施,占89.6%。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審計調查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截至2008年10月底,審計調查發(fā)現的問題已基本得到整改。地方投入已全部落實到位或制定整改措施,滯留的資金已撥付2.65億元,占88.6%;擠占挪用的公用經費、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等已歸還1.13億元,占98.3%;自立項目亂收費或向學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費用已清理退還學生4960萬元,占97%。其他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都已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審計調查發(fā)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方政府已收回被挪用、返還和欠征的土地出讓金132.69億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補償資金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2.93億元,歸還被挪用的土地儲備貸款18.44億元。重慶、合肥、成都等城市還結合整改,制定和修改了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實施細則、征收集體土地補償安置辦法等制度,北京、山東等省(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具體措施,正在落實整改。
住房公積金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情況。中央有關部門和相關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此次審計查出的問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審計署等7部門2008年聯(lián)合開展的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將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執(zhí)行審計決定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派出的6個聯(lián)合檢查組在對14個省(區(qū)、市)進行檢查時,對審計決定的落實進行了現場督促。江蘇、河北、福建、江西、海南、大連等省(市)主要負責同志均作出批示,要求有關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決定,逐項加以整改。對審計查出的擠占挪用、違規(guī)發(fā)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機構未調整到位以及違規(guī)自行歸集住房公積金等問題,有關地方已基本整改;對以前年度購買國債等投資形成損失風險的住房公積金,有關地方已采取訴訟保全、第三方償還等方式力求損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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