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月7日電 針對市民有關“聽證會是‘逢聽必漲’”的疑問,北京市發(fā)改委委員張萬恒昨日回答說,按照法律規(guī)定,凡是關系到公共利益的公共服務制度的價格等建立聽證會制度,應該說是“逢漲必聽”,而不是“逢聽必漲”。
據(jù)《北京娛樂信報》報道,至于“聽證會怎樣才能夠更公開”,張萬恒表示,每次聽證會代表全部是人大、政協(xié)、消費者協(xié)會以及機關、院校和研究機構推薦產(chǎn)生的。沒有一個代表是發(fā)改委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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