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委新聞發(fā)言人表示,城區(qū)差別化停車價格管理有關部門目前已提出初步方案,將采用分區(qū)域方式實現停車價格差別管理。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批準后,有關部門將向社會公布。據記者了解,調整后,中心城區(qū)將有更多車位每小時收費5元,部分車位每小時收費上浮至10元。(北京日報4月8日)
這次提出停車位漲價的“有關部門”是誰呢?大概不是交通委,交通委沒有必要自稱“有關部門”,而且也無權漲價;蛟S是發(fā)改委、物價局,還有在馬路上到處收費的那些搞不清什么來路的公司。
“有關部門”或許認為,利用價格杠桿可以緩解停車難。但是,停車位大面積、大幅度漲價,是關系到民生的一件大事,要不要搞點民意調查呢?要不要開個聽證會呢?我們當然知道,只要由負責漲價的“有關部門”主持民意調查和召開聽證會,結果不問可知:一定是85%以上的市民支持漲價,99%以上的開車人支持狠狠地漲價。既然是隨機訪問,你只要找最有錢的人和開頂級車、出租車、公車的人調查,估計就是這個結果。假如由我來主持民意調查,結果可能完全相反,一定會是85%以上的市民反對漲價,99%以上的開車人支持取消大部分路邊停車收費。所有的調查都有一定程度的失真、失準,但調查出的結果如果與真實的民意完全相反,變成強奸民意,那就應當換人調查,不能由主張漲價的“有關部門”或者是他們指定的利益攸關者調查。
假如找馬路上收停車費的人來搞民意調查,組織他們開聽證會,他們肯定反對每小時5元、10元的新收費方案,提出每小時50元、100元的收費方案。你能說這不是一部分人的民意嗎?
既然所謂民意調查、所謂聽證會都可以人為操縱,弄虛作假,就不必過于在意停車位漲價是否走這個表面的形式。有些專家學者,把這種表面的走形式當成一種“程序正義”,耿耿于懷,斤斤計較,書生氣十足。其實,這種又浪費了一筆納稅人錢財的“程序正義”,不走也罷。
本來,奧運會期間,路側的停車位基本上不收費,汽車停放很方便,因為停車收費發(fā)生的激烈沖突幾乎為零。這么好的奧運成果不好好鞏固下來,原因很簡單,影響了“有關部門”的利益。有利益的千方百計鞏固,無利益的想方設法取消。
按道理說,開車人把養(yǎng)路費轉為消費稅在加油時交給政府了,政府又出臺政策鼓勵老百姓購車,“有關部門”有責任為納稅人提供一定數量的免費停車位。深圳市政府為市民提供了1.6萬個免費停車位,盡管數量有限,“瓜子不飽是仁(人)心”,總比“開上車交稅,停下車罵娘”強百倍!摆s盡殺絕”不給出路的政策,不是好政策。
本市有多少免費停車位,我們沒有見到過公布的數據。只知道目前城8區(qū)23551個分布在236處道路路側的所謂合法停車位中,約80%的停車地段的收費每小時2元,10%以上的路段每小時1元,有13處停車地段每小時5元。我很想知道,這些馬路邊上的收費裝進誰的腰包?漲價后,大把的收費富了國家還是肥了私人?道路由開車人和納稅人出錢來修,另一些人挎?zhèn)兜子收費歸己,這是公平正義嗎?(蘇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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