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提醒:信用卡“最低還款額”仍需付利息
2008年12月30日 10:41 來源:京華時報 發(fā)表評論
信用卡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方便之處,不過它的風(fēng)險卻容易被遺忘。事實上,信用卡的成本非常昂貴,一旦卡內(nèi)存在沒有償還的余額,銀行會以消費的總額開始計息,而且是以天為單位。
小研是卡奴一族,擁有三四張信用卡,刷卡消費在她看來是瀟灑時尚的。她好幾次發(fā)現(xiàn)賬單都有利息扣除,但每月小研都按“最低還款額”還了款。其實像小研這樣對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不了解的人有很多。
銀行辦卡的人員介紹,“最低還款額”是與持卡人信用聯(lián)系的最基本要求。只要持卡人歸還了最低還款額,就不會產(chǎn)生滯納金,對信用也不會產(chǎn)生影響。不過,一旦過了最長免息期沒有足額還款,銀行都會收取一定的利息。
目前,各家銀行的信用卡透支利率都要高于貸款利率,即使持卡人按“最低還款額”還了款,不用交滯納金,但銀行仍然會按照賬單全額計息。(劉鋼)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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