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先鋒詩人歐陽江河昨天下午5點將一封律師函傳真給中影和兩位編劇嚴歌苓、陳國富,律師函中表示:“歐陽江河系文學作品《紙手銬:一部沒有拍攝的影片和它的43個變奏》的作者,該作品已被收入2001年7月由三聯(lián)書店出版的《站在虛構這邊》一書,歐陽江河對該文學作品享有著作權,而電影《梅蘭芳》中的‘紙枷鎖’情節(jié)的內容與歐陽江河文學作品中的故事情節(jié)內容相比,無論是從實質還是情節(jié)內容方面,均有相似之處,但貴方卻事先沒有得到歐陽先生的同意。”隨即,記者電話采訪了歐陽江河,他表示,《梅蘭芳》的“盜用”直接導致《紙手銬》改編電影的相關事宜陷入停滯,他情緒非常激動地厲聲指責:“《梅蘭芳》侵權一事就是中國文化界的‘三鹿奶粉’!”而昨日正在大連宣傳的陳凱歌方面則表示,目前對此事的具體情況尚不知情,愿走法律程序。
-象征意義相同
“《梅蘭芳》涉及五點侵權”
據(jù)歐陽江河介紹,《紙手銬:一部沒有拍攝的影片和它的43個變奏》(以下簡稱《紙手銬》)包括一個電影故事梗概和43段由此引發(fā)的思想筆記,講述的是一個當代故事:文革時期一個小男孩裁了半張毛澤東畫像,折成紙鳥送給喜歡的小女孩。小女孩把紙鳥拆開后被人發(fā)現(xiàn),監(jiān)獄管理員把兩個小孩抓起來,并給每人戴上了一副紙手銬,強調說如果撕破了就用真手銬把他們關起來。歐陽江河稱,這個作品去年已經(jīng)被兩家電影公司聯(lián)合購買了版權,并邀請一位重量級導演執(zhí)導籌拍。雖然“紙手銬”和“紙枷鎖”從字面上看有所不同,但歐陽江河表示,這是因為兩個故事的時代背景不同,說法不同,但實際上是一個東西。
除此之外,歐陽江河表示《梅蘭芳》至少還有四點侵權,包括:其“紙手銬”和“紙枷鎖”在精神層面的象征意義相同;電影劇本中的許多細節(jié)設置也很吻合,比如片中梅蘭芳也曾折紙鳥飛給孟小冬傳情;《紙手銬》中的小男孩不敢看信,和《梅蘭芳》中梅蘭芳不敢翻大伯的來信也是一樣的。最后一點,歐陽江河特別強調:“紙枷鎖”和“紙手銬”代表的都是主人公內心的恐懼,兩個故事都是關于自由與不自由的差別闡述,“紙手銬被撕破后,人將面臨更大的懲罰,這就是說,人的不自由是來自內心。我的這個精神性的原創(chuàng)被直接放入電影中,成為《梅蘭芳》最重要的隱喻!
-不屑“炒作說”
“我是個嚴肅詩人”
在《梅蘭芳》熱映時打版權官司,難免會被人認為是“借題炒作”,對此說法,電話那頭的歐陽江河語氣顯得非常不屑,他表示,自己是一個嚴肅詩人,和大眾媒體沒有什么關系,“媒體愛怎么說怎么說,我要炒作干什么,我還嫌他們把我弄臟了”。他稍微平靜下情緒后解釋稱,自己要走司法程序也是不得已,“《紙手銬》去年已找到兩家電影投資商,還請了一位大導演來籌拍。之前兩位片方負責人告訴我說,我的創(chuàng)意被抄襲了,我還沒在意。6號,正在籌拍《紙手銬》的導演也跟我說,《紙手銬》最重要的內核已經(jīng)被用掉了,電影沒法接著拍了”,歐陽江河說,前天他才去影院看了《梅蘭芳》,看完之后氣得不行,已經(jīng)收下訂金的他頗有些騎虎難下,“現(xiàn)在這兩家投資方還一度以為我一稿兩投,把劇本先賣給了陳凱歌,但其實《梅蘭芳》劇組任何人都沒有跟我聯(lián)系過,我也從沒關心過這部電影!
歐陽江河之所以斷定《梅蘭芳》片方是惡意侵權,是因為他看到編劇之一的嚴歌苓曾在接受《三聯(lián)生活周刊》采訪時透露:“自己不知道在哪里看過關于‘紙枷鎖’的故事,當時就很感動”。歐陽江河稱,“紙枷鎖”并不是清朝歷史中出現(xiàn)過的史實,而是他在文學創(chuàng)作過程中創(chuàng)造的“具有獨創(chuàng)性、不可復制的精神財富”,《梅蘭芳》此舉踐踏了文學創(chuàng)作的獨創(chuàng)性。歐陽江河表示,打官司討說法是第一步,至于如何追究補償,這是第二步的事。接受采訪時情緒一直比較激動的歐陽江河最后嚴肅稱:“這件事情非常嚴重,簡直可以說是中國文化界的‘三鹿奶粉’,剽竊的行為就像三聚氰胺,我一定要他們給我一個解釋。”
晨報記者 閻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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