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私局”到“公賭”
官準“公賭”,民國怪胎
廣東地區(qū)從清朝末年開始,賭風便日益猖獗,因為當時政府腐敗,財政和軍費嚴重依賴賭餉,以至于屢禁不止。民國時期的廣東,更以官準“公賭”迥異于他省的賭博——“公賭”即為由政府招標,商人競投,中標的承商負責組織和經(jīng)營賭博,政府從其利潤中提稅、提餉。這個政策使得廣東賭館遍地開花,而官府則坐收漁利、賭商日進萬金。
1931年開始掌握了廣東軍政大權的陳濟棠,他本人雖然不嫖不賭,但卻認為這兩項歷史悠久的“娛樂”是項可以為政府利用的產(chǎn)業(yè)。根據(jù)文史專家葉曙明的考證,當時的陳濟棠甚至有個大計劃,要在大沙頭劃出一塊地皮,修建娛樂區(qū),把全市煙室、賭館、娼寮、妓艇,統(tǒng)統(tǒng)遷入?yún)^(qū)內(nèi)營業(yè)。1933年,這個“娛樂區(qū)”真的破土動工,沿岸砌石,劃定馬路界線,分段招商承建。
十棟房錢賄賂陳濟棠
換回經(jīng)營“公賭”資格
善于見風使舵的霍芝庭巴結上這位“南天王”。廣州的九旬老人梁儼然回憶,當時廣州坊間有傳說,陳濟棠的兒子過百日,霍芝庭為之封的紅包里包了10萬多塊錢!霸诋敃r可以買十棟大房子了!
而事實上,早在1929年桂軍東下之時,霍芝庭就已經(jīng)開始啟用大批白銀支持陳濟棠。而他真金白銀的“感情投資”也顯然沒有用錯地方。因為有陳濟棠的力挺,霍芝庭成為廣州一時無兩的賭王。陳濟棠為其劃定了開辟賭場的范圍,只能限于河南一帶。于是霍芝庭先是在南華路一帶開館設賭,接著洪德路以及沿江路一直到海珠橋一帶,也漸漸有了霍芝庭開設的賭館。這些賭館門外的裝飾大都一樣,大門均有一張簾子垂下來,遮擋住屋內(nèi)的情形,門外的燈箱招牌全是由紅綠黃三種顏色的鎢絲燈組成,一入夜便閃個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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