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幾乎每年都有教師因利益等原因“不告而別”——
開學在即,兩名老師卻忽然提出了解約。而且,其中一名老師是學校剛引進的新教師,6月才簽約,原計劃擔任預備班班主任,連學生家訪都完成了。這是本市一所知名民辦中學的校長最近碰到的煩心事。雖然學校人手調配不存在大問題,但臨場換陣會在新生和新生家長中造成什么影響,還不得而知。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xiàn),這位校長的煩惱近兩年在本市不少民辦學校中普遍存在。令校長們“胸悶”的是,他們從有關部門得知,現(xiàn)行《勞動合同法》傾向于保護個人,個人向單位提出解約,單位并沒有權力加以阻攔。然而,“教師的職業(yè)特殊,要對幾十名甚至上百名學生負責,學生和學校的利益又有誰來保護?”
公辦學校待遇誘人
民辦教育剛剛興起的兩年,由于教師收入大幅高于公辦學校,曾吸引了不少優(yōu)秀教師加盟。但隨著這兩年本市公辦學校教師待遇穩(wěn)定增長,一股“民到公”的“回流風”又悄然興起。
一名民辦學校校長透露,民辦學校在工資收入上和公辦學校差異不大,有些市區(qū)名校教師收入還要高于民辦學校。更關鍵的是,公辦學校老師有“事業(yè)單位編制”,而大部分民辦學校老師沒有。即使現(xiàn)在收入相差不大,退休后,兩者在醫(yī)療養(yǎng)老保障待遇上有很大的差異,有時相差一半。對于外地來滬的教師來說,如果能進事業(yè)編制,申請上海戶口可以更有“資本”。
這位校長告訴記者,這兩年,學校每年幾乎都有老師不告而別。如果是同一個區(qū),還能通過區(qū)教育局進行協(xié)調,但是如果跨區(qū)跳槽,學校幾乎無能為力。不少老師怕橫生枝節(jié),紛紛選擇“突然襲擊”。有一名青年教學骨干,在學校的培養(yǎng)下很快成長為中層干部。但是,這名老師卻在暑假結束前提出跳槽,“新東家”是一所公辦中學。校長雖愛才心切,也無可奈何。
多年從事學校人事管理的李老師介紹,招聘一名新教師需經過面試、試講等多個環(huán)節(jié),因此,往往每年年初,新學年的教師招聘工作就開始了。若老師臨時提出解約,學校很難在暑假找到合適人選。
學校權益誰來保護
“學校遇到這種情況,確實很難受到保護,”上海君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薛安軍坦言,現(xiàn)有《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單位不能以個人提前解約為理由,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也不能通過其他方式阻撓個人和新單位簽約。
薛律師建議,針對這一現(xiàn)狀,學校只能在簽訂合同時,通過一些經濟方式對教師的行為進行制約。例如,可調高獎金在教師總收入中的份額,并且一部分當月發(fā)放,另有一部分在年中或年末一次性發(fā)放。這樣,老師即使跳槽,也應會提前告知學校,不會讓學校措手不及!爱斎,更多的還要靠教師職業(yè)道德來約束!毖β蓭熣f。
據(jù)悉,本市目前已設立每年4000萬元的民辦教育發(fā)展專項資金,用于民辦高校的科研投入、特色學科建設和民辦中小學的課程教材改革,并獎勵一批社會聲譽良好、辦學有特色的學校。上海民辦教育研究所所長胡衛(wèi)希望,在加快學校建設的同時,公共財政也能在養(yǎng)老保障等方面,將民辦教師一同納入支持范圍——畢竟,和公辦學校教師一樣,民辦學校教師承擔的也是公共教育的責任和義務,教師隊伍的穩(wěn)定,最大的受益者還是學生。
胡衛(wèi)還提出,民辦學校本身不應求大求全,而應該努力做出個性和特色,提高聲譽,在保證學校生源,維持良好經濟運營情況的同時,也能促使老師產生歸屬感。
本報記者 陸梓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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