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高考招生尚未結束,部分學校已經(jīng)開始為明年的招生備戰(zhàn)了。記者從北京大學獲悉,目前該校正在醞釀2010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將在部分地區(qū)啟用“校長推薦制”,四川已納入試點討論的省份。北大還計劃建立誠信推薦檔案,確保高中校長為北大推薦優(yōu)秀生源。(《成都商報》7月13日)
其實,不僅是北大在醞釀自主招生采用校長實名推薦制,去年11月,清華大學與部分重點中學校長座談時,中學校長們建議清華大學拿出名額招收“奇才”和“怪才”學生。清華大學就積極回應了中學校長們的建議,表示清華大學有望增加特別推薦環(huán)節(jié),由各校校長推薦優(yōu)秀生或特長生。
應該說,大學招生與中學教育之間確實需要這種溝通與交流。但是,筆者注意到,公眾輿論對此并不買賬。報道中,就有很多學生認為“校長推薦很可能造假”。四川一高校招生負責人也表示,“學校為了升學率,不會把最優(yōu)秀的考生推薦成自主招生考生。”應該說,這樣的質疑或擔憂不無道理,F(xiàn)在,高考加分政策成為權貴的盛宴,高校自主招生也時有丑聞。如果相關配套措施不能同步跟進,大學招生自主權與中學校長推薦權過大,更容易造成招生不公。
今年媒體曝光的浙江與重慶兩地的高考加分丑聞不必贅言。去年,汶川災區(qū)的中學校長推薦兒子免試上復旦大學,也是這方面的典型例子。事實上,清華大學去年降分錄取“天才”作家蔣方舟,就受到了輿論的質疑。盡管清華大學2008年的自主招生簡章說明:“特別優(yōu)秀招生人選”經(jīng)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可享有更加優(yōu)惠的錄取政策。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高考錄取規(guī)則并沒有改變。在錄取規(guī)則相對單一的語境下,如果北京大學啟動“校長推薦制”,對既有高考招生規(guī)則實際上是一種嚴峻的考驗,很可能會產生校長徇私枉法、濫用推薦權的情況。
其實,我們既不必因為招生腐敗就因噎廢食,全盤否定“校長推薦制”自主招生改革的積極意義;也不能一味責怪招生制度刻板與公眾思維僵化,過分夸大“校長推薦制”的好處。在某種意義上講,“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招生體制,雖然已經(jīng)對自主招生、不拘一格選才造成了障礙,卻是公眾普遍認可的公平競爭規(guī)則。如果大學招生自主權與校長推薦權過大,相關制度建設沒有同步跟進,校長推薦上大學很可能成為某些人權力尋租、權力變現(xiàn)的工具。
目前,能夠做的是完善校長推薦程序,把自主招生程序置于陽光下,確保自主招生程序透明、公正,確保校長謹慎行使推薦權。如果自主招生的誠信被社會逐步認可,公眾對校長推薦學生上北大的質疑聲音也許要小得多。 作者:胡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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