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太陽星城8幢樓的房子,預計售價達23000元/平方米。不過,中石油員工以8170元/平方米的價格團購了上千套!“聽說中石油是福利分房”。昨天消息傳出后,有人說中石油職工的“福利”的確讓外人艷羨!中石油方面證實:的確有1000多員工團購下太陽星城8幢樓總計1000多套房子!百彿亢贤际情_發(fā)商和員工一個一個簽的,其中需要貸款的也是通過銀行貸的!(《京華時報》8月26日報道)
團購是什么概念?無非是為了“以量爭價”,2人以上合伙購買,過后各自散去,這種因市場博弈而產生的臨時性組織,發(fā)生在房產這樣的商品、且在房價飛漲的市場背景下,居然能買到三折的價格,讓人無論如何不敢相信。細品報道,可發(fā)現其中的蹊蹺之處:
一是這些房子名義上是中石油員工集體團購,可是記者查到的信息卻是,8幢住宅及A、B號寫字樓,以約27億元的總價出售給中石油北京公司的后勤服務公司———北京華油服務總公司。對外號稱買房職工個人與開發(fā)商簽約,事實上卻由公司以總價付款。我們從最善意的心態(tài)來理解,就算是服務公司向參與團購的職工一個一個收來購房款,再集中起來付給開發(fā)商,那外加的A、B號寫字樓又是怎么回事?難道也是團購嗎?
二是開發(fā)商的“誠信”實在令人懷疑。據稱,這次團購“從2005年就在談,最終談定的價格仍按照2005年時周邊市場的價格,顯示了開發(fā)商的誠信”。但是眾所周知,談是一回事,簽約卻是另一回事。作為開發(fā)商,只可能對具有法律效力的簽約負責,不可能對“談”負責。今年6月,北京某開發(fā)商承諾,項目在7月4日開盤,開盤最高價不超過每平米1.1萬元。但此后開盤時間被一推再推,開盤均價卻漲到了每平米1.3萬元,交房時間變成了2011年5月,開發(fā)商的重利輕諾由此可見一斑。當然,誰也不認為所有開發(fā)商都不講誠信;同樣,誰也不會相信開發(fā)商為了一個4年前的“談”,而舍棄七成利潤。
企業(yè)代為組織團購,雖然形式上并不違規(guī),但若有以損害企業(yè)利益進而損害國家利益為代價的違規(guī)福利,卻是應該嚴格調查的。而其中最關鍵的,是不能僅著眼于財務賬面這單一角度,更要從損公肥私的社會潛規(guī)則入手展開調查,比如,團購出售的8幢樓房外加兩幢寫字樓,這兩幢寫字樓有沒有高價搭售給中石油的嫌疑?統一支付的20多億元資金,難道真是從團購職工手里聚斂而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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