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一家財經媒體的消息,再次將物業(yè)稅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近年來,不時有相關消息進入公眾視野,大部分還停留在專家議論的層面上。因此,在忽遠忽近的物業(yè)稅討論里,這個據說能將大城市房價降下來的“法寶”和“猛藥”已經成為一種傳說。尤其是所謂稅務部門“模擬開征”的“空轉”,更是讓人感覺物業(yè)稅的腳步已經漸近了,甚至已經觸手可及,近在咫尺。
開征物業(yè)稅能像專家所說的那樣有利于降低房價嗎?有消息說,分幾步走的物業(yè)稅,可以首先針對商業(yè)用房征收,再到普通住宅,可以首先針對大戶型房子,再到小戶型。這一說法,似乎有先拿富人“開刀”的意思,意在打擊投資、投機,言外之意,這樣做,居高不下的房價自然會降下來?墒牵谥袊用裣M指數統(tǒng)計中,至今也不包含房價,也就是說,從權威統(tǒng)計部門來看,住房至今還不能算是嚴格的消費品,而更多地將其列為投資品。所以,單純以物業(yè)稅將商品房的投資、消費功能加以區(qū)分,是一種不切實際的想象。很可能反而加重了窮人的負擔,對富人炒房又沒有多少抑制作用。
一些專家主張開征物業(yè)稅的理由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征收物業(yè)稅,所以,我們也要開征?墒,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沒有“土地財政”,沒有我們這樣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讓金”上已經賺得缽滿盆滿的現象。在多數國家,土地是私有的,政府在土地上拿不到什么錢,只能通過對財產征稅的辦法,獲得更多公共資金。而且,世界上多數國家在房產上都只征一次稅,不會反復征稅。而目前,在政府征收了土地出讓金之后,再征收物業(yè)稅,就是對買房者的二次征稅了。再用“國際慣例”來說事,就有點于理不通了。
目前,“唐福珍事件”所引發(fā)的舉國對于暴力拆遷、強制拆遷的批評、討論還在繼續(xù)。在“拆遷條例”這樣一個行政法規(guī)面前,具有上位法地位的《物權法》被人稱為“無權法”,在保護私人財產方面,變成了一個沒有牙齒的老虎。因為,在日益演進的城市化進程中,地方政府、開發(fā)商具有相同的利益訴求,而居民的利益訴求顯得聲音較弱。因此,在牽涉到土地、房屋管理體制的錯綜復雜、身影龐大的變革中,物業(yè)稅的推出,必然應該小心求證,慎之又慎。
比如,物業(yè)稅是針對一套房還是二套房征收,這里面不光有公平問題,還有至今難以解決的技術問題。目前,戶籍改革嚴重滯后,在人口流動的時代大背景下,人戶分離成為普遍現象,而人口信息失真的情況也因此越發(fā)嚴重。一個家庭可能在北京、上海、海南等不同地區(qū)購房,在這種情況下,所謂二套房、三套房征稅如何實現。如何掌控全國所有的個人住房情況,房屋交易中怎樣保證足額納稅,世界各國物業(yè)稅很少按面積征收,大多按年份征收,這種情況下,物業(yè)稅征收的成本會高得驚人。壟斷企業(yè)身上的贏者通吃、與民爭利和暗箱操作等現象,可能在稅務部門重演。
此外,在沒有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授權的情況下,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稅務機關就進行物業(yè)稅“虛擬征收”、“空轉”,顯然是自我授權,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據,存在行政越權和亂作為的嫌疑。對于政府而言,法無授權即為禁止;對于公民而言,法無禁止即為許可。沒有經過全國人大的審議、投票、表決,沒有立法機關的充分授權,事關國家社會經濟命脈和個人財產權利的物業(yè)稅是根本不能出臺的。甚至,即便進行相關立法調研,也應該由全國人大、國務院的法制部門出面。因此,縱使稅務部門“空轉”的自我感覺再良好,也不能繞過立法機關審查這一關。
“不要相信哥,哥只是個傳說”,這句網絡流行語在提醒我們,對于稅務部門的“空轉”消息要保持警惕,在事關國家經濟大局和個人生活冷暖的物業(yè)稅上,絕不能再來一次“被物業(yè)”了。 (劉暢)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