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日前表示,應強化地方政府在穩(wěn)定城市住房價格上的責任。
鄭新立是在主題為“如何保持擴大內需政策的可持續(xù)性”的第四期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經濟每月談”上做出如上表示的。他表示,目前大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都高度依賴土地出讓,為了保證地方財政,一些地方政府把土地出讓價格抬得很高,造成房屋成本高企;另一方面,由于能帶來財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樂見房地產市場的高速發(fā)展,在居民住宅價格高漲的同時,應該卻沒有主動采取各種調控措施來抑制房價的非理性增長。
鄭新立在這次活動中還指出,居民消費率過低是目前國民經濟中很不協調的重大比例關系,必須采取重大措施,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和居民消費率。鄭新立建議,調整收入分配結構,要著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特別是農民的收入。通過預算,稅收等調節(jié)杠桿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勞動報酬比重,降低資本所得比重;在再分配中,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降低國家收入比重,要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將國有企業(yè)利潤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保基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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