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買的是普通87平方米住宅,容積率高達26,卻要繳納3%的豪宅契稅。保利林語山莊業(yè)主陶先生日前撥通信息時報記者電話投訴:“就因為小區(qū)內有大量別墅,使得整體容積率小于1,就要繳3%的豪宅契稅,太不公平了!”該山莊負責人施先生則表示,此為稅務局規(guī)定,“我們也很無奈!
據陶先生介紹,2008年他買下了位于科學城的保利林語山莊6區(qū)H棟一套87平方米兩房單位,不久前接到了樓盤的收樓通知書才發(fā)現,收樓時還必須繳納3%的契稅。他十分疑惑,根據有關規(guī)定,購買豪宅的契稅為3%,非豪宅為1.5%,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市民,還可享受契稅1%的優(yōu)惠;自己雖然不是首次置業(yè),但買的并非144平方米的豪宅,為何契稅要按豪宅標準來繳納?
對此,開發(fā)商保利林語山莊負責人施先生表示,他們也覺得此項收費對洋房業(yè)主不公平;保利地產也已和稅務局溝通過此問題,對方回復說,容積率的多少是按照整個小區(qū)來計算,不分別墅和洋房。因此保利對于此事也很無奈。且開發(fā)商還表示,他們于2004年報建項目時,廣州市還沒有豪宅與“非豪宅”標準之分,因此沒有分批報批。
而記者了解到,2005年6月1日起,廣州市普通住宅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住宅小區(qū)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記者在陽光家緣網上查詢得知,陶先生買的H棟洋房高27層,占地面積704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8692平方米,如果僅算該棟容積率,高達26;但小區(qū)內大量別墅讓這一容積率高達26的高層洋房也享受了一次“豪宅”的待遇——小區(qū)占地37萬平方米,總建筑23萬平方米,容積率為0.62,的確低于1。 □記者 羅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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