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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和陳某4年前結婚;榍,胡某的父母為兒子結婚買了一套商品房,還添置了不少大件家電。此外,胡某家有一枚祖?zhèn)鞯聂浯浣渲福瑧T例是婆婆傳給兒媳,胡某的母親將這枚戒指傳給了陳某;楹4年,胡某陳某性情不合打算離婚。胡某父母不知道當初他們給兒子買的房子和電器屬于誰?兒媳婦是否也能分得房產(chǎn)?給兒媳婦的戒指是否還能收回?
律師回復:婚前贈品均屬婚前財產(chǎn),胡某父母在胡某結婚前為胡某買的商品房和大件家電,如果房產(chǎn)登記在胡某名下,并且沒有明確房產(chǎn)及大件家電是贈與胡某夫婦雙方的,應屬胡某的婚前財產(chǎn),即屬其個人財產(chǎn)。則離婚時陳某無權分得。
但是,胡某的母親將祖?zhèn)鹘渲冈诤郴榍敖o了陳某,應認定為贈與陳某個人,屬其個人婚前財產(chǎn),離婚時胡某的母親無權要求陳某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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