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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天我省出臺的“五條指導意見”中,特別提到“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可根據(jù)當?shù)丶彝テ骄》克、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逐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提高住房保障標準”。作為“房價上漲較快”城市的典型,南京有望于明年提高住房保障標準,將原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放寬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從而將1萬多戶家庭“拉進”住房保障的范疇。據(jù)悉,新標準將于今年年底前公布并實施。
去年6月,南京市確定了享受住房保障的標準為:具有本市市區(qū)城鎮(zhèn)常住戶口滿5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并于當年7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預計,符合這一條件的廉租房保障對象,在江南八區(qū)范圍內(nèi)約有3萬戶左右。
記者了解到,新的標準中,保持“戶口滿5年”和“人均住房面積15平方米以下”兩個標準不變,將“家庭人均月收入750元以下”的收入標準放寬到“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據(jù)估算,調(diào)整后將有1萬多戶低收入家庭進入到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圍內(nèi)。
記者了解到,這一新政策將于年底前對外發(fā)布,明年起將正式啟動“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實物配租的保障工作”。新增了這么多家庭進入住房保障,房源供應(yīng)如何跟得上呢?相關(guān)人士表示,這個不用擔心,政府每年安排了1500套左右的廉租房儲備量,同時在危舊房改造安置中也有1500套左右。房源主要分布于工業(yè)園區(qū)和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以及大中型企業(yè)集中建設(shè),同時也會在普通商品房中配建。 (馬祚波 王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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