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xié)委員表示4成城鎮(zhèn)職工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2008年03月05日 08:24 來源:北京晨報 發(fā)表評論
全國政協(xié)委員、民革中央副主席何丕潔昨天建議有關部門采取措施盡快完善住房公積金管理制度,讓更多低收入職工受益,建議將公積金增值收益明確權屬,部分資金可用于建設保障性住房。
何丕潔委員表示,截至去年10月,全國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達15400億元,繳存余額9160億元,累計為800多萬個家庭發(fā)放住房貸款8150億元。然而目前的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有限,雖然歸集款項不斷增長,但是仍有很多企業(yè)很少繳納或沒有繳納公積金,致使近40%的城鎮(zhèn)職工特別是中低收入職工難以享受這一合法權益。
此外,公積金的使用渠道有限,對中低收入職工的支持力度不夠。公積金貸款發(fā)放更注重借款人的支付能力,而多數(shù)低收入職工既得不到足夠的低息貸款去購房,也因無力購房而不能支取公積金賬戶中的款項,只能長期繳存直到退休!斑@些職工沒有享受到這一制度的實惠,反而還損失了存款利息、承擔貨幣貶值的風險!
何丕潔委員分析說,公積金防范風險能力不強,而實現(xiàn)增值的收益權屬沒有得到依法確認。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物權法》的規(guī)定,基于住房公積金而產(chǎn)生的增值收益,理應屬于全體繳存職工共同所有,共同支配!岸壳斑@部分收益往往全部作為政府的非稅收入上繳財政!
他表示,有關部門應該增強住房公積金繳交的強制性法律地位,擴大覆蓋范圍。拓寬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渠道,擴大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范圍,對多年未支取過公積金、未享受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給予一定回饋,使他們適當享受自己這部分財產(chǎn)的收益。(賀巖)
【編輯: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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