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北京市將出臺一系列措施,幫助解決那些經濟收入低、住房有困難的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其中包括了對購買經濟適用房家庭收入標準的調整,以及申請、審核的辦法和措施。
北京市建委主任隋振江昨天向記者介紹,規(guī)范和調整經濟適用房政策,是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項任務,北京市建委將在今年出臺相應的住房保障機制、標準和辦法。
在談到經濟適用房購買者家庭收入標準將由6萬元降低到4.5萬元這一傳聞時,隋主任表示,住房保障的標準包括很多方面的內容,比如住房、家庭收入以及資產情況等,其中的家庭收入只是一個階段性的動態(tài)因素,當初定下來的6萬元的標準,是根據實際的保障能力來制定的,不同的發(fā)展階段這個標準是不一樣的,不是一成不變的。
今年北京市將出臺相應的住房保障機制、標準和辦法,并在實施一定階段后,再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完善。同時還要重點加強對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住房保障體制上的改革,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從申請到審核都會出臺相應措施。還要在市區(qū)街道建立一套審核和退出機制,確實解決低收入住房困難群眾的難題。
市建委新聞發(fā)言人張農科不久前在做客首都之窗網站時曾透露,對最低收入家庭,將提供廉租房,對于收入高于廉租家庭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將提供政策性租賃住房或給予租金補貼,對于中低收入家庭,將由市和區(qū)縣政府組織建設保障性住房(如經濟適用房),對于中等收入家庭的自主性需求,將提供“兩限”商品房。(曹坤 李潔 陳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