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試行)》(下稱新《辦法》)征求意見結束。日前,有媒體稱“新《辦法》將于9月實施!毙隆掇k法》究竟何時實施?新《辦法》在公示時,公眾有何意見?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這只是媒體炒作”
位于崇文門東花市大街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是北京市惟一辦理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審核的地方。據(jù)工作人員介紹,《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試行)》(下稱新《辦法》)出臺以后,特別是最近幾天,前來排隊領號的人數(shù)激增,許多拆遷家庭都希望趕在新《辦法》推廣前再搭回舊政策的“末班車”。
7月12日中午,《市場報》記者來到位于崇文門東花市大街的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看到前來申購的人絡繹不絕。才1點鐘,已經有六七十名市民已經排成長隊,等待申請領取預約號牌,另有二三十名市民排隊等待進入大廳!敖裉靵眍I審核表的市民得有1000多人,經濟適用房申請預約已經排到了8月1日下午!痹诖箝T東側預約號領取點的工作人員介紹,“征求意見稿出來前這里很少有人排隊!弊≡诟浇氖忻駨埾壬嬖V《市場報》記者:“關鍵是經濟適用房的申請新政策更嚴了,符合購買標準的群體肯定會縮小。這無疑會把相當一部分原先符合條件的家庭拒之門外!
對于“經濟適用房資格審核窗口預計9月初關閉”的消息,現(xiàn)場工作人員均三緘其口,只是提醒市民“現(xiàn)在申請就要抓緊時間,”因為即使進入審核大廳辦完申請,仍需要1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完成審核,因此要抓緊先去單位辦理相關手續(xù)后,再來領號。隨后,《市場報》記者致電北京市建委會住房保障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新《辦法》在經過征求意見之后,目前正在研究匯總,具體何時正式公布還不確定!睂τ凇皩徍舜翱陬A計9月關閉”以及“建委提醒市民沒必要趕時間申請”的消息,工作人員表示“這都是媒體在炒作”。
贊成條款:“只能自住或回購”
“這邊(天通苑東區(qū))的房子基本上都有主了,但有的是周末過來住,有的準備租出去,所以平時晚上并不顯得燈火通明,周末時入住率大致能達到40%!弊瘀蔚禺a一位唐姓經紀人向《市場報》記者坦言。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北京的經濟適用房自住率僅有50%,經濟房中的投資行為比較普遍,小區(qū)出租、出售率居高不下。
新《辦法》規(guī)定,經濟適用房只能自住,不得上市轉讓、出租或出借以及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否則將會被收回住房,并且被取消5年內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經適房能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屆時同地段新建經濟適用房價格結合確定,回購的房屋將重新納入保障住房供應體系。
“如果我現(xiàn)在能夠購買新建的經適房,那幾年之后政府回購時折舊怎么算?我們當初購房貸款利息成本怎么算?這些在新《辦法》中都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贝蛩阗徺I經濟適用房的李先生對《市場報》記者表達自己的心聲,“經濟適用住房享受了政府優(yōu)惠政策,我認為它轉讓時也應該首先考慮其他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戶!庇浾吡私獾,許多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對回購政策都表示接受,但對于經濟適用房回購將來如何操作有著自己的擔心。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董藩也表示,回購有很多操作性的細節(jié)需要落實,如回購的資金成本如何計算,如何攤銷到房屋成本中,回購時如何計算裝修費用、房款利息、已交稅費等問題。
“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對于新《辦法》實施前已購的經濟適用房,此次也給出了明確的執(zhí)行辦法——仍可再上市交易,政府不會進行回購,但需補交費用,補交費用的標準,政府有關部門可依法適時調整。
贊成條款:“三級審批 兩級公示”
新《辦法》規(guī)定,如果要申購經濟適用房,申請者需要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通過審核材料、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公示等方式對申請家庭的收入、住房、資產等情況進行初審,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申請家庭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將申請家庭的情況進行公示。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區(qū)(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上報的申請家庭材料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過去經濟適用房買賣中出現(xiàn)了很多違規(guī)現(xiàn)象,奧迪、寶馬等豪華車現(xiàn)身經濟適用房小區(qū)的現(xiàn)象層出不窮,就是與申請條件粗放有關,草案如果通過,對老百姓肯定是個好消息,”律師張先生對記者表達了對新《辦法》的支持,“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新標準的群體肯定會縮小,嚴格申請條件對于充分發(fā)揮經濟適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肯定有積極作用,讓更需要的人能夠住上經濟適用房!
此外,以往騙購經濟適用房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新《辦法》規(guī)定,擅自向未經住房保障部門確定的配售家庭出售經濟適用房的,由區(qū)(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設單位補交同地段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的差價。對為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監(jiān)察部門依法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條款:“資格審核須入京籍滿5年”
“取得北京戶籍5年才能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對我們這些大學畢業(yè)生有點苛刻了”,去年的畢業(yè)生小李對《市場報》記者表示出對這項政策的不滿,“我們畢業(yè)后都已經達到結婚年齡,尤其是一些碩士生、博士生年齡更大,在校時間又不記入取得戶籍的時間,畢業(yè)后再等5年才能買經濟適用房有些不公平。”原來對于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家庭只是規(guī)定必須取得本市城鎮(zhèn)戶籍,并沒有取得戶籍時間的規(guī)定。而新《辦法》對戶籍限制更加嚴格,必須年滿18歲,并且取得本市城鎮(zhèn)戶籍時間滿5年;另外,對于單人家庭也設定了嚴格的年齡限制,要求符合晚婚年齡,離異的,應當滿3年方可申購經適房。
新《辦法》還擯除了家庭年收入6萬元這一單一標準,執(zhí)行“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的綜合標準。在宣武區(qū)陶然亭街道的經濟適用房試點中,就對申請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家庭資產的標準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家庭收入分別為:1人戶家庭、2人戶家庭、3人戶家庭、4人戶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對應的年收入則應分別低于22700元、36300元、 45300 元、52900 元、60000 元;申請家庭總資產為1人戶家庭低于24萬元,2人戶家庭低于27萬元,3人戶低于36萬元,4人戶低于45萬元,5人戶及以上家庭低于48萬元。同時規(guī)定,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要低于10平方米,且申請人和家庭成員5年內沒有出售或者轉讓過房產。(王旭輝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