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城市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依法對1至4月份嚴重違法的46名出租車駕駛員,分別作出吊銷準營證、暫停營業(yè)和罰款決定,并向全市出租車行業(yè)發(fā)出通報。
今年以來,在本市交通部門和廣大出租車企業(yè)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出租汽車駕駛員違法行為有所遏制,服務質量逐步提高;但少數駕駛員肆意違法,嚴重侵害乘客利益,損害了申城出租車行業(yè)的形象。他們的違法行為包括:
為挑客而拒載
2月20日,滬EV0870出租車駕駛員在浦東機場T1航站樓回絕了兩名乘客到龍陽路的業(yè)務,之后又因路程不夠遠,拒載了要去南匯六灶的乘客。
3月18日,滬EU0735出租車司機在虹橋機場候客站得知乘客朱小姐要去最近的1號線地鐵站時,當場拒載,而且不聽現(xiàn)場調度勸說,堅持讓乘客去坐機場專線車。
計價器動手腳
4月15日,車號為滬DM8386的出租車在普陀區(qū)曹安路待租時遇執(zhí)法檢查,駕駛員陸某承認改裝過計價器,宰客目標鎖定為初次來滬、對上海出租車行情不熟悉的外地或外國籍乘客。
找名目多收費
3月8日,司機周某駕駛滬DN3765車載1名外國乘客由浦東機場到金橋華美達大酒店。計價器顯示金額238元,周某以所謂路橋費等為名,實際收費350元。
交通行政執(zhí)法總隊依據《上海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決定:
- 對26名有拒載行為的駕駛員處暫停營運15天和200元罰款
- 對9名安裝脈沖發(fā)生器造成計價器失準的駕駛員和1名多收乘客車費超過標準50元以上的駕駛員,吊銷準營證
- 對10名故意繞道多收費的駕駛員,沒收非法所得,并按多收款額10倍處以罰款
被吊銷出租車準營證的駕駛員5年內不得從事出租車營運。(張欣平 吳潤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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