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拒絕劫匪要求———極易激怒對方
菲警動作:在談判期間,一名反腐敗部門的官員與劫匪門多薩通了電話,并承諾重新考慮他的案子。但下午6點,門多薩接到了反腐部門拒絕他復(fù)職要求的信件。他隨即在車內(nèi)鳴槍一聲表示不滿。
2.突擊前未仿真演練———讓人即使在混亂中也可依靠條件反射作出正確決定
菲警動作:未見媒體報道菲律賓警方有行動前的模擬演練。
3.錯失最佳營救時機———前線指揮官應(yīng)得到充分授權(quán):“殺害人質(zhì),立即進攻”
菲警動作:第一聲槍響后,10分鐘內(nèi)沒有任何實際營救行動。
4.沒有進行多路突擊———可擾亂劫持者的判斷,迅速突入預(yù)定地點
菲警動作:最多只分為兩路展開“砸窗”行動。
5.選錯“砸窗”工具———對付汽車鋼化玻璃,有效的有消防斧、鋤頭,最快當(dāng)然是爆破
菲警動作:“砸窗”工具采用普通的平頭鐵錘,效率低下。
6.未準(zhǔn)備夜間作戰(zhàn)器材
菲警動作:從車窗破口向車內(nèi)扔熒光棒,準(zhǔn)備用作突入后的車內(nèi)照明。
7.未驗證每個營救動作———人命關(guān)天,每個營救動作都應(yīng)事先試驗。
菲警動作:試圖用警車?yán)撀糜伟褪康淖詣娱T,但在拖拉的過程中繩子被拉斷。
8.未準(zhǔn)備攀爬簡易梯子———營救行動中梯子都是必需品,此為常識。
菲警動作:意外打開旅游巴士車后的安全門,卻因為安全門距離地面過高,一時找不到方法迅速攀入車內(nèi)。
9.突入前未投失能武器———突入前投擲震爆彈、煙幕彈、催淚彈可讓劫持者暫時失去行動能力
菲警動作:第一名特警在以小車為跳板攀入安全門后,馬上遭到劫持者槍擊,被迫退出車外。
10.錯失數(shù)次狙殺時機———保證人質(zhì)安全,閃電式進攻是最佳方法之一。在談判中,一有機會應(yīng)格殺勿論。
菲警動作:在電視直播中,可見劫持者數(shù)次露面,毫無遮掩,其實都是狙擊手最佳“獵殺”時機,但菲警狙擊手全部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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