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8日電 據(jù)澳門日報報道,近期粵港澳不法分子以集團式辦理內地居民假結婚到港澳當黑工、定居等被多次報道。廣東負責婚姻登記事務的省民政廳人士指出,粵港澳通婚增多但三地法律不一,易給假結婚者鉆法律空子。為此呼吁粵港澳制訂民間通婚條例,共享婚姻資料以堵塞漏洞。
近年廣東尤其是粵西、粵東地區(qū)以假結婚騙取赴港澳定居等證件的案件多發(fā),廣東省內警方出入境部門已破獲一批案件,并對涉案粵港澳不法分子依法判刑、罰款。何以假結婚赴港澳罪案一再發(fā)生?有關人士分析三地婚姻法律等的不同后,認為主要是有人鉆三地法律空子辦理假結婚。
負責全省婚姻登記的廣東民政廳人士指出,現(xiàn)時內地與港澳的婚姻法律有明顯不同。比如內地《婚姻法》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子不得早于22周歲,女子不得早于20周歲,香港規(guī)定結婚任何一方年齡不得小于16周歲;澳門規(guī)定結婚年齡男方不得小于16周歲,女方不得小于14周歲。
結果有人利用三地婚姻法律年限不一,讓內地一些16歲或14歲的男女通過旅游、探親等途徑,到港澳地區(qū)結婚注冊,廣東省民政廳人士認為此舉鉆了香港、澳門婚姻法律的空子。
據(jù)稱,目前港澳居民結婚已經(jīng)實現(xiàn)了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港澳婚姻管理部門對居民是否在香港注冊結婚了如指掌,沒結婚者可以在香港任何一間婚姻注冊處隨時申請取得一張或多張的“無結婚記錄證明書”,在澳門的情況也大體如此。
但是在廣東及內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現(xiàn)時仍未有全部實現(xiàn)計算機聯(lián)網(wǎng),所以造成個別別有用心的未婚港澳居民,在假結婚騙證團伙的操縱下,持合法證件回內地的多個地方重婚。
不過,據(jù)分析即使港澳人士到內地假結婚涉嫌重婚,但要認定重婚仍然有些困難。
廣東省民政廳人士指出,根據(jù)香港刑事法律證據(jù)條例、普通法的原則,一紙結婚證明書只屬于“傳聞”的證據(jù),不能作準。除非在內地負責保管有關結婚紀錄冊的官員親身到港,在法庭上出示有關婚姻的記錄和作證,法庭才會信納。但現(xiàn)時并無任何機制安排內地官員到香港作證,所以存在檢控困難。
為此廣東省民政廳的婚姻研究專家認為,鑒于目前粵港澳通婚頻繁,三地應該公開、共享有關婚姻數(shù)據(jù),便于三地婚姻登記管理部門查詢,以便防止重婚、假結婚。
上述人士同時建議,為了方便粵港澳居民通婚,三方可以在不違背國家婚姻法律的前提下,制訂粵港澳居民間的通婚條例,以有利制止粵港澳三地通婚中出現(xiàn)的不良現(xiàn)象。
具體地,廣東省民政廳人士希望香港、澳門針對假結婚案件,修改補充原有的婚姻法律,便于操作,比如對香港特區(qū)政府婚姻注冊處出具的無結婚記錄證明書問題,應制訂一些條款,杜絕當事人隨時、隨意獲取多張無結婚記錄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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