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17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一名駐守九龍城警署的偵緝警員,企圖詐騙一宗爆竊案的苦主,訛稱只要提供10元萬元“餌錢”便可協(xié)助尋回60萬的珠寶失物,終被廉署拘捕。
涉案警員昨(16日)被裁定一項企圖詐騙罪成,裁判官沈小民稱“為了捍衛(wèi)警隊的聲譽及挽回市民對警隊的信心”,將他重判入獄1年,他聞判后與親友握手告別。
辯方求情指,被告張浩邦(33歲)于警校受訓(xùn)時獲考第2名,獲上司稱贊是聰明、進取及誠實的警員,本案令他失去晉升沙展的機會。辯方宣讀被告長兄及兒子親撰的求情信指,被告失去夢寐以求的警務(wù)工作已是很大的懲罰,他11歲的兒子,一直以“爸爸是一位勤奮、勇敢和優(yōu)秀的警察”為榮,天真的他“不明白爸爸怎會由一名警察變成犯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和擔(dān)心,但仍堅信被告是“好爸爸”,并懇求法官原諒他。
案情指,被告于04年調(diào)查一宗爆竊案向受害人的兒子及媳婦訛稱認(rèn)識一名菲律賓女線人,只要提供10萬元“餌錢”便可尋回失物,其后降至4萬元,受害人疑有詐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