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莉被加控2項罪名 要求將案交香港高院審理
2008年03月04日 11:5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資料圖:2008年1月8日”一月八日,蔣麗莉(右二)在父親蔣震(左二)及家人的陪伴下,到香港東區(qū)裁判法院應訊。此前﹐香港總商會主席、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yè)前主席蔣麗莉及前執(zhí)行董事胡思圣,涉嫌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中新社發(fā) 譚達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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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3月4日電 據(jù)香港明報即時新聞報道,涉嫌串謀詐騙的香港總商會主席蔣麗莉,4日早在香港東區(qū)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加控了她2項罪名。據(jù)悉,裁判官將案押后至本月25日再審。蔣麗莉已去信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要求將案交由香港高等法院審理。
蔣麗莉被加控的罪名,包括2001年環(huán)康集團上市期間,她涉嫌欺騙聯(lián)交所,無披露擁有葉玉珍持有的880萬股份,以及在環(huán)康集團的招股章程,涉嫌一項不真實陳述。
裁判官將案押后至本月25日再審。蔣麗莉已去信香港律政司長黃仁龍,要求將案交由香港高等法院審理。
【編輯:劉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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