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21日在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上說,自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統(tǒng)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改革實施到位,一年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工作公正高效,嚴謹規(guī)范,有條不紊,平穩(wěn)過渡,繼續(xù)堅持“保留死刑,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政策。
肖揚說,最高人民法院統(tǒng)一行使死刑案件核準權后,繼續(xù)堅持依法嚴厲懲罰嚴重刑事犯罪。對那些罪行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的刑事犯罪分子,堅決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同時,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充分發(fā)揮死緩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死刑制度的優(yōu)勢,凡是可殺可不殺的一律不殺,對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從輕、減輕情節(jié),以及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fā)的案件,因被害人的過錯行為引起的案件等,慎用死刑立即執(zhí)行,以突出打擊重點,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對立面,既維護了當前的社會穩(wěn)定,又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去年一年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準工作實現(xiàn)了“嚴格執(zhí)行法律,準確懲治刑事犯罪,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統(tǒng)一死刑適用的標準,確保死刑案件的審判質量,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和諧”的目標。
各級人民法院以死刑核準制度改革為契機,刑事審判工作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和加強,死刑案件一審、二審質量得到提高,二審開庭程序得到完善,死刑案件核準質量得到保證。肖揚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繼續(xù)提高死刑案件一、二審審判質量,嚴格遵守訴訟程序,切實把基礎工作做好,為死刑核準工作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今年要繼續(xù)完善死刑案件核準制度,統(tǒng)一死刑適用的裁判標準,積極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辦法,確保死刑核準工作長期平穩(wěn)、有序進行。(記者 袁定波)
相關鏈接:
最高法首次專項表彰刑事審判工作“雙先”
法制網(wǎng)北京1月21日訊 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21日首次對全國法院刑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專項表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等100個單位和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朱軍等100人獲得榮譽稱號。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會上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弘揚正氣,激勵斗志,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不斷開創(chuàng)刑事審判工作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始終堅持把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做好刑事審判工作;始終堅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生命線,切實提高刑事審判的質量與效率;始終堅持嚴格、公正、文明的要求,全面加強刑事審判隊伍建設。
圖片報道 | 更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