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8日電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介紹日本“水餃中毒事件”調查進展情況。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指出,經過全面、細致調查、實驗證實,投放甲胺磷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可能性極小。中國警方認為,這不是一起因農藥殘留問題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而是人為的個案。
余新民表示,2月9日,公安部成立由刑偵局余新民副局長、首席刑偵專家烏國慶等偵查、毒化、痕跡專家組成的工作組赴石家莊市,河北省公安機關迅速調集近百名民警,迅速開展了全面細致的調查工作。在對原材料、生產流程、運輸過程、重點人員的調查中,并未發(fā)現投毒或甲胺磷污染的異常情況。
余新民指出,調查結果證實,河北石家莊天洋食品廠生產管理嚴格,所有的員工必須持證上崗,進入生產車間的人員必須著工作服、消毒、戴頭套,并有專人檢查,很難將氣味濃烈的甲胺磷帶入車間;餃子生產的工藝簡單,流程短,每道工序均為集體作業(yè),相互監(jiān)督,并有實時錄像監(jiān)控,在生產車間很難有人為投毒機會;出口餃子出廠即裝入集裝箱鉛封運輸,由日方在日本驗收啟封,未發(fā)現異常。
余新民表示,由于中毒事發(fā)現場、有毒餃子及有關物證均在日本,為查明事實真相,2月20日,中國公安部派出由刑偵局余新民副局長率領的、由公安部首席刑偵專家烏國慶、崔道植等10人組成的工作組赴日本,主動與日警方磋商交流。日方未同意中國警方提出的查看現場、涉案物證、檢驗鑒定結論的要求,也沒有介紹物證提取、檢驗的全面情況。對此深表遺憾。
余新民介紹,中國警方對餃子塑料包裝袋進行滲透實驗并對甲胺磷性狀進行了研究分析。滲透性實驗顯示,在-18℃條件下(餃子在倉儲、運輸、銷售時的冷藏溫度),濃度分別為1%、10%、30%、60%的甲胺磷農藥溶液,在10小時內均可以從餃子包裝袋外側滲透到袋內側。(據中國網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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