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3月20日電 據(jù)科技部網(wǎng)站消息,2008年度國家科技獎勵推薦工作結束,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共收到168項國家自然科學獎推薦項目、157項國家技術發(fā)明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681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
經(jīng)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形式審查,有10項國家自然科學獎推薦項目、4項國家技術發(fā)明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17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項目(通用項目)不合格,決定不予受理。
根據(jù)《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已將形式審查合格的158項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含所在學科評審組名稱、項目名稱、主要完成人及貢獻、推薦單位、項目簡介、主要發(fā)現(xiàn)點)、153項國家技術發(fā)明獎通用項目(含所在專業(yè)評審組名稱、項目名稱、主要完成人、推薦單位)以及664項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通用項目(含所在專業(yè)評審組名稱、項目名稱、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推薦單位)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網(wǎng)站” (www.nosta.gov.cn)上公布。同時,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還要求項目的推薦單位、完成單位公布本單位推薦項目的相應內(nèi)容。
自公布之日起60日內(nèi),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本次公布項目的創(chuàng)新性、先進性、實用性及推薦材料真實性和項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及排序持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政研處(督查處)(100045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路54號)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將異議材料直接提交評審組織或者其委員。為便于核實、查證,保證實事求是、公正地處理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提供聯(lián)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應當在書面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加蓋本單位公章。國家科技獎勵工作辦公室將按有關規(guī)定對其身份予以保護。凡匿名異議和超出期限的異議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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