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律師程海向國務院、公安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寄出建議書稱,包括暫住證制度在內的現行的戶籍登記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等多部上位法,因此建議書要求廢止暫住證規(guī)章。 中新社發(fā) 井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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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律師程海向國務院、公安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寄出建議書稱,包括暫住證制度在內的現行的戶籍登記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等多部上位法,因此建議書要求廢止暫住證規(guī)章。
此前的2月25日,供職于北京市正海律師事務所的程海以制發(fā)暫住證行為違法為由,將北京市公安局及下屬昌平區(qū)分局訴上法庭。此案被媒體稱為“戶口遷移第一案”。
此舉引起社會各界對戶籍制度改革的討論,中國青年報記者也就此采訪了多位專家。采訪中,專家們普遍認為,單純放開戶籍是沒有意義的,剝離附加在戶口上的各種不公平政策,為戶口“松綁”,比放開戶籍登記更重要。
一紙戶口承載多種利益
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多位專家表示,戶口本來只是記載公民基本信息的載體,但如今卻成為政府部門限制非本地戶口公民一些權利的工具,甚至成為不少人謀利的工具。
程海說:“在網上,大學生留京戶口指標售價2萬-3萬元,據說幫助辦理遷戶入京的市場價格是人均10萬-12萬元,有些地方政府也大規(guī)模出售‘農轉非’戶口,轉一人收費是幾千至幾萬元!
來自安徽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錢永言就曾為自己買過戶口。他本是安徽省明光市某村村民,后來養(yǎng)殖致富,廠子開到明光市,一家人搬到市里居住。但苦于沒有城市戶口,感覺處處不便的他終于下決心,花了幾萬元買了明光市的城市戶口。
錢永言說,公民在其戶口地以外的城市工作和居住,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部分學校、部分行政機關和企業(yè)、部分勞動保障部門,借口常住戶口不在本地,對外地戶口公民及其子女在教育、就業(yè)、社會保障方面長期進行不公平對待。
“我從合肥到北京工作已經5年了,雖然已經在昌平區(qū)置下家業(yè),但戶口還在合肥。”程海就以自己為例說,“這給我的工作和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在北京安裝固定電話、子女上學、辦理社會保險等受到限制;換領身份證、辦理出國護照、參加地方人大代表選舉選民登記等都要回合肥辦理!
錢永言則直言:“社會上通常所說的附加在戶口上的各種利益,實際是附加在戶口上的各種違法行為。”
戶口導致的各種不公平是政策本身的問題
但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卻認為,把所有問題都推到戶口上是不公平的。他說:“目前,社會上各種濫用戶口門檻的政策都不是由公安部門決定的,因戶口導致的各種不公平是政策本身的問題。”
王太元表示,從1958年到現在,戶口從來都不是公安一家在管的,戶口政策是各級政府制定的,公安部門只是一個執(zhí)行者,只是將公民的信息按照規(guī)定進行錄用和管理。王太元說:“公安部門改變不了各地政府的任何決定。買房要戶口,上學要戶口,這些都不是公安部門要求的,把這些統統算到戶口登記制度上合理嗎?”
王太元說,戶口和身份證一樣,只是一個信息的代碼,戶口本身并沒有什么高低貴賤之分。但如果以戶口為由,在各種社會政策上設置門檻,進行區(qū)別待遇,那就是不對的,但戶口本身并非罪魁禍首。王太元舉例說。同樣作為北京市民,東城區(qū)和西城區(qū)市民戶口上沒有本質區(qū)別,但東城區(qū)的市民子女到西城區(qū)的學校讀書,就要多交幾萬元的贊助費,這跟戶口有關系嗎?
以暫住證為例,王太元認為,暫住證只是反映公民在某個地方暫時居住這個特定事實,是為了便于相關部門了解信息并進行管理,本身沒有歧視的意思。但一些企業(yè)卻要求本市戶口正式就業(yè),憑暫住證臨時就業(yè),這并非暫住證的錯。對于辦暫住證收費的問題,王太元也認為,收費政策是由各級政府做出的,公安部門只是執(zhí)行者。
近年來,浙江、重慶等地在戶籍制度改革方面做出許多探索。如浙江省在今年年初全面取消農業(yè)戶口、非農業(yè)戶口的劃分,推行統一的居住證制度。王太元認為,居住證方面放寬了對外來人口的一些限制,是有一定進步的,但很多問題還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如果只是形式上統一了戶口本,其背后附加的社會福利還沒變,在子女入學、勞動就業(yè)、醫(yī)療衛(wèi)生、社保、福利、高考等方面依然會有新的名義來進行限制,那么,改革又有什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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