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集團最近不斷“呼吁”:要“就‘西藏問題’向中國施壓”,美國的佩洛西等人也在不斷鼓噪;美國眾院、參院和歐洲議會甚至針對“西藏問題”通過了“決議”。所謂“西藏問題”似乎越來越時髦。
人們不禁要問,“西藏問題”究竟是什么問題?
先得問問佩洛西女士,據(jù)說在她眼里,“西藏問題”源于中國政府在西藏的“鎮(zhèn)壓”,她還憂心忡忡地表示,如果不干涉“西藏問題”,“就失去了在人權問題上發(fā)言的道德權威”。當然,也不妨看看達賴集團的“呼吁書”和“聲明”,他們所謂的“西藏問題”包括“缺乏宗教信仰自由”,以及所謂“民族不平等”。
那么,“西藏問題”是所謂的“人權問題”嗎?先說“3·14”暴力犯罪事件,面對打砸燒搶,如果政府坐視不管,誰來保護那些無辜群眾的人權?如果政府的依法處置成了侵犯“人權”,那么佩洛西女士有必要捫心自問,16年前發(fā)生在她眼皮底下的洛杉磯大暴動,美國政府動用大批軍力警力,逮捕一萬多人,這種舉措算什么?
至于達賴集團,應該不會忘記,直到 20世紀上半葉,西藏仍處于比歐洲中世紀還要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nóng)奴制社會。占人口不到5%的僧俗農(nóng)奴主控制著占人口95%以上的農(nóng)奴的人身自由,斷手、剁足、剜目、割舌,嚴刑酷法,農(nóng)奴連生存權都得不到保障。是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讓昔日農(nóng)奴成為有尊嚴、有人權的公民。西藏人口由1951年的114.09萬人增加到280多萬人,義務教育、農(nóng)牧區(qū)醫(yī)療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蓋全區(qū)。在這樣的歷史和現(xiàn)實面前,曾是農(nóng)奴制社會統(tǒng)治者的達賴集團,有什么資格奢談“西藏人權問題”?
“西藏問題”也不是什么“宗教問題”。如果西藏“缺乏宗教信仰自由”,那該怎么解釋西藏各地大小寺廟里,年齡不同的信眾燒香拜佛的場面,怎么解釋每年成千上萬群眾到拉薩朝佛敬香,怎么解釋那些隨處可見的經(jīng)幡和瑪尼堆?
而達賴集團大肆鼓噪所謂“民族不平等”,更是荒誕不經(jīng)。且不說國家撥款數(shù)億元發(fā)展藏醫(yī)藏藥,投入7個多億修葺布達拉宮等重要文物,搶救和保護西藏傳統(tǒng)文化,單說為讓西藏人民與現(xiàn)代文明同步,國家就不斷加大投入,組織專家攻關,使藏文在我國少數(shù)民族文字中成為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獲得全球信息高速公路通行證的文字。
“西藏問題”到底是什么問題,其實非常清楚。達賴集團不過是打著各種“問題”的幌子,圖謀“西藏獨立”——這可以從他們至今未變的“中間道路”上看出;可以從他們否定西藏現(xiàn)行政治制度,謀求歷史上根本不存在的“大藏區(qū)”看出;可以從他們要求其他民族遷出西藏,軍隊撤出“大藏區(qū)”看出。
“西藏問題”根本不是什么人權問題、宗教問題、民族問題,而是一個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一個關系中華民族核心利益的問題。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容忍自己的主權受損;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會坐視自己的領土被分裂。中國對此早已表明態(tài)度:國家統(tǒng)一是最高的原則,主權問題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余地。無論打著什么旗號,企圖以“西藏問題”侵犯中國主權、干涉中國內政,只能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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