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委常委、常務(wù)副市長黃奇帆在2008年第四季度市情報告會上透露,為了穩(wěn)定房地產(chǎn)市場,我市將出臺新政策——對購買第一套商品房自住的市民,將返還此前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黃奇帆在會上透露,今年我市將拆除300萬平方米危舊房,今后三年將拆除700多萬平方米危舊房,加上順帶拆除的一些不合理房屋,總共將拆除1200萬平方米,這創(chuàng)造了較大的房地產(chǎn)市場需求。
他說,大規(guī)模拆除危舊房首先可以拆危解困;其次,團購商品房的房源、地段可以更加滿足老百姓的需求;還可以增加我市房地產(chǎn)銷售值,目前我市房地產(chǎn)銷售值降幅只有14%,在全國31個省市中處于最低水平。
另外,他透露,我市將出臺穩(wěn)定樓市新政:對購買首套商品房用于自己居住的市民,將返還此前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用于支付首付或償還按揭貸款。目前,該項新政策的實施細則正在制定之中,很快就將正式公布。(記者 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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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退稅始于10年前的上海
個人月收入五千退稅額約為購房款的4%
1998年,上海首先出臺了個人購房可享受所得稅抵扣政策(即“購房退稅”),促進了房地產(chǎn)市場的發(fā)展。
根據(jù)政策,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間,在上海購買或差價換購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中外籍個人,且是商品房產(chǎn)權(quán)證的法定擁有人,可在這一時期內(nèi)享受購房后起算的個人所得稅抵扣。個人每年所得稅繳納得多,買房后所退的稅額就多。
上海模式下個人月收入五千
退稅額約為購房款的4%
高華證券研究員王逸表示,按上海的購房退稅模式,假設(shè)購房價是居民家庭收入的7倍(房價/收入比),那么退稅效應將相當于普通雙職工家庭(每人月收入5000元)購房價格的4%;但如果居民家庭月收入為25000元,而房價與收入比為5倍的話,退稅效應將從4%放大到15%。
據(jù)估算,以高華證券所列舉的第一個樣本為例,每戶買房家庭獲得約4萬元的退稅額度,2007年全國住房銷售套數(shù)在500萬-600萬套左右,這樣算下來大約會有2000億的退稅紅利。當然,上海方面的房價數(shù)據(jù)偏高,但總體而言,購房退稅對于買房者的回饋非常豐厚。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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